控股20%的股东对公司变更股东登记竟毫不知情,在公司法人承认股东签名属伪造后,市场安全监管局却拒绝撤销其错误变更登记,称“不怕你去告”。然而,当对方真正起诉后,该局又匆忙发文改正错误登记,并寻求和解,但遭到拒绝。10月20日,佛山市顺德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改个错误无人理
李国风是广东产权顺德交易所有限公司控股20%的股东,去年6月24日,他在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原工商局)查阅档案时发现,原本只有两位股东的公司变成了三位,且已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新股东拥有公司2%的股权。依照法律规定,只有经全体股东同意并签名后方能引入新股东,而他毫不知情。当天,李国风向顺德市监局书面投诉,要求撤销此项错误的工商登记。经济检查队队长吴敏接待了他,称将进行调查。
3天后,吴敏打电话给李国风称,已完成调查并找到当事人,他们承认伪造李国风签名进行造假。李当即要求撤销非法股东变更登记,之后由于业务繁忙再没有关注此事。
今年4月,李国风发现错误登记仍未撤销,与市监局交涉,岂料此时其态度已与之前完全不一样。李国风称,当时登记科科长张浩成说:“我就不改,有本事你告我去,这是你的权利。”李后来找到该局副局长赵万雄交涉,仍没有得到“纠正错误”的承诺。
李国风只好向顺德区纪委投诉,4月23日,该局一位自称姓杨的工作人员给李打电话,称纪委已将投诉信转至该局,投诉已办理完毕,让李上网查看答复。李国风称,网上答复的内容仍是认为自己没错,丝毫没有纠正的意思。“看到这样知错不改,我决定起诉。”然而,直到起诉前几天,李国风还心存和解的念头,想让该局给自己一个交代后双方私了,他反复打电话表达此意,谁知对方始终不为所动,“这最终激怒了我!”
随后,李国风把顺德区市监局告上法庭,要求该局撤销股东变更登记,并向自己当面公开赔礼道歉。
庭辩直如滑稽剧
该案10月20日在顺德区法院开庭。李国风称:“市监局接到法院传票后才慌了,马上通过法官询问是否可以和解,法官告诉我说,对方同意接受任何条件,只要不起诉就好。可我决心已定,没有回头路。”
市监局代理人称,该局曾数次与李国风联系,想和气解决争端,岂料李没有配合,甚至不接电话。话音刚落,李国风当场拿出一串长达30多米的电话清单,称:“今年3月开始所有电话记录都在这里,请问你们何时给我打过电话?!”现场一阵骚动。
该局称,自身行为并无过错,只要具备形式要件且有签名,就可办理变更手续。李国风反驳说,他起诉后,收到一份《佛山市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文件》,称已决定立即撤销股东变更登记。“既然没有过错,为何要在开庭前作出撤销变更登记的文件?”
市监局代理人又称,该局实际上已将错误登记改正过来。谁知,李国风马上出示一份证据,称:“这是我今天早上8时15分在开庭前,到市监局打印的一份《企业机读档案登记资料》,上面显示,直到今天,错误的股东变更登记仍没有撤销!对方在欺骗法官。”法庭又一阵骚动。市监局马上解释称,该局已下文改正,可须经60天复议期后才能修改。李国风指出:“既已下文,就应马上撤销。如复议发现问题,再重新起诉,这是最基本的法律程序。”后来,市监局代理人不得不改口称内部已改过来,可在电脑上修改需要时间。李国风称:“你们的经济检查队队长吴敏曾亲口告诉我,只要想改,马上就能改过来,一分钟都不用。”
李国风在庭上公开质问:“既然你们申请法院驳回我的请求,为何又下文纠正错误?这不是自打嘴巴?”他表示,最滑稽的是,下文以后又不改,还找种种理由搪塞和解释。“其实是他们的面子下不来,以为改正错误就驳了他们的颜面,我认为正好相反,有错不改才真正损害其形象。”
李国风庭后表示,此次打官司是为了社会公义,“政府部门以后不要这么对待办事的老百姓了”。
庭审辩论结束后,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宣判。(黄亮、董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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