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出头的女官员李玉(化名)是某国家科研机构部门负责人,曾在2008年被派到外省市挂职担任副市长。在此期间,认识了自称设计总监、要开画廊的“艺术男”张伟,不惜以身相许,并慷慨送出286万余元支持对方干事业。待任职期满后回来发现张伟已婚并且虚构艺术总监身份,这才报警。(10月22日《京华时报》)
女副市长竟被假艺术家骗财骗色,此新闻足以成为成色十足的桃色新闻,但如果以为该新闻只配做看客们茶余饭后的谈资则大错特错了。剥离附着在新闻表面的绯红“色调”,品味其背后的深长意味,其实是非常严肃的。年纪轻轻,女副市长哪来这么多的钱?一出手,就是几十万、上百万?
但网友所关注的,并非是我所关心的。我关心的是她任职副市长的市属哪个省、叫什么名?我很想听听该市的领导和群众对她的私德和政绩的评价。这样的女同志怎么会被外派去做一个副市长的。张伟的骗术极其拙劣,只消一个电话打到东易日盛公司,立马就能戳穿他的花把戏,或者跑趟宋庄,就知道那儿根本没有其吹嘘开的画廊,可悲的是,李玉没去核实。这么无能轻信的女同志哪有资格做副市长呢?
这就必须说到干部外派挂职制度。本来该项制度是为了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缩小不同地区行政管理差距而实施的重要制度。但在实际运作中,其弊端日益显现,主要表现在:一是盲目外派。派出单位在没有深入了解派入地的实际情况及派出干部的能力、品德、学业专长的情况下,为了完成任务,就点名某某去外地挂职;二是对挂职干部而言,他们不在乎自己能不能胜任某个挂职岗位,他们只在乎挂职期满后的实际升迁;三是大多数挂职干部充当的是看客或配角甚而花瓶的角色,或有名无实,或有职无权,挂个名而已,难以融入到当地的政府工作中去。
窃以为,在修订和完善挂职制度时,首先要完善挂职管理监督体制。由于外派挂职干部身份的双重性和特殊性,通常的监督管理部门对他们往往网开一面,即使行使监督,大多也是高抬贵手,这样他们极容易游离于派出地和接收地的纪律约束与考核监督机制之外。文/王学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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