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系的活儿,他能承包过来;没关系的活儿,也要通过打架抢过来。”昨日(2日)上午9时许,杨建辉等19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正式开庭审理。17页的起诉书,公诉人宣读了整整25分钟。被告的陈述也显露出涉黑案不同他案的霸气。
昨日上午9时许,这起由全国打黑办、陕西省检察院挂牌督办的涉黑案,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法庭开庭审理。在持枪法警的押解下,19名戴着镣铐的被告依次进入法庭。辩论席上,为他们辩护的律师也坐满3排。
由于被告人数众多,起诉书长达17页,公诉人整整宣读了25分钟。根据起诉书指控内容,杨建辉等19名被告涉嫌罪名包括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和寻衅滋事罪,涉嫌8宗犯罪事实。在2005年至2009年的4年内,该犯罪组织多次通过暴力手段强行承揽土方工程,聚众斗殴,恣意殴打、威胁同业竞争者及无辜群众,毁坏他人财物,并利用其在行业内已经形成的非法控制力进行敲诈勒索,插手民事纠纷,大肆进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获取非法经济利益百万余元。
8宗案件中,有一宗致被害人白某死亡。白某家人向法庭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法庭从严追究相关被告刑事责任,并进行44.4万余元的赔偿。
昨日的法庭调查没有从第一被告杨建辉开始,而是从王小波开始。
在该组织中,王小波扮演着“账房先生”的角色,负责记录工程的支出账。虽然在此案的侦查阶段,王小波曾积极配合警方,但昨日面对公诉人的许多发问,却直称“记不清”。并称自己和杨建辉是“雇佣关系”,杨建辉是“老板”,每月给他发1000元“工资”,他为杨建辉“打工”,不知道是犯罪。
而将杨建辉电话号码存为“圣旨到”,将骨干电话存为“锦衣卫”的被告史卫涛则辩称,如此做只是因为好玩。
29岁的杨建辉对起诉书内容表示有异议,认为部分细节与事实不符,否认被指控的敲诈勒索罪,并且辩称自己从没指使他人暴力抢夺工程,将被指控的几宗强揽工程行为推脱他人所为。此外,多名被告都否认自己是黑社会性质犯罪。至昨日下午6点30分,法庭对19名被告的庭审调查完毕,首日庭审结束。今日(3日)本案将继续开庭。(薛雯 冯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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