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5日)上午9点,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石屏县人民政府原副县长唐建华受贿一案。红河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居民等近200人参加旁听。
红河州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指控,从2000年至2010年春节前,唐建华在担任开远市个私园区副主任、书记,石屏县建设局局长,规划局局长,副县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12次非法收受他人贿赂财物共计103.28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唐对起诉书中的主要事实无异议。
大专文化的唐建华是石屏县人,于今年6月7日被刑事拘留,6月18日被逮捕,截止至记者发稿前,该案正在审理中。(记者 任锐刚 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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