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京11月19日电(严明 唐娟)从网上研究了“盗墓笔记”就想当盗贼。结果却在盗墓时受惊吓,不仅没有盗得任何宝贝,还因慌乱中留在墓地的车票而被捕。近日,泗阳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李克庆、孔涛犯两个异想天开的盗贼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十年,并分处罚金70000元、45000元。
19日,记者从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这起案子。据了解,2008年底,泗阳县公安局先后两次接到群众报警,称三庄乡夫庙村境内村民家麦地里的古汉墓被人盗掘。警方立即赶赴现场。
位于江苏省泗阳县三庄乡境内的汉墓群是古泗水国的重要遗址。 警方在案发现场发现古墓有被盗掘的痕迹,同时还在现场发现了一个山东滕州某超市的购物袋和一张滕州公共汽车票。顺着这条线索,警方开展了细致周密地侦查。随后李克庆、孔涛两个犯罪嫌疑人被捉获归案。
被捕后,两人对盗掘古墓葬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李克庆交待:由于想一夜致富,便联络了孔涛、黄金、尤文保(另案处理),想挖点古墓里的宝贝。一开始没有经验,便从网上搜索到大量的盗墓笔记,反复地看,从中学习了一些挖墓的技巧和方法后,便迫不及待的开始实践。
2008年11月的一天晚上,正值初冬时节,众人带着探针、洛阳铲、铁锹、水桶等作案工具开车来到了夫庙村。找到古墓后开始照着“盗墓笔记”中的方法定位开挖。就在众人专心“盗掘”之时,“呯”的一声巨响,吓得众人放弃了第一次盗墓。原来,天黑,一辆农用车撞上了他们停在大路边上的面包车。
第一次盗墓失败后李克庆、孔涛等人仍不死心。大概有10多天的时间,他们重新买了盗墓工具,再次来到作案地,将第一次盗墓地点的土坑挖宽挖深,一直挖到地下有木头露出来。一干人非常激动,认为已经挖到棺材了。他们加快了速度,可挖着、挖着,突然墓葬四周出现了很多裂缝,碎土“哗、哗”往坑里掉,看样子墓葬随时可能坍塌,情况非常危险!面对前所未遇的突变,几人不知所措,非常害怕,虽心有不甘,却也只好作罢。
承办此案的泗阳县人民法院刑庭庭长李前兵此间向记者介绍,盗掘古墓葬罪属于行为犯,并不以是否盗得文物为构成要件,只要被告人有盗掘古墓葬的主观故意,客观上实施了一定的盗掘行为,就可以认定盗掘古墓葬罪既遂。我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明确规定: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案中,两被告人盗掘的泗阳三庄汉墓群属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根据刑法相关规定依法对两被告人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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