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1月25日“国际消除对妇女的暴力日”来临之际,反对家庭暴力网络近日在京举办专题座谈会,就多机构合作开展反家暴和推动人身保护令实施展开深入研讨。来自公安、法院、政法委、妇联等部门的代表和专家学者在座谈会上呼吁,尽快制定反对家庭暴力法。
据了解,多机构合作一直是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倡导的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有效途径。2008年7月31日,全国妇联、中宣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卫生部等联合发布的《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要求,各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处理家庭暴力案件的协调联动和家庭暴力的预防、干预、救助等长效机制,依法保护家庭成员特别是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在本次研讨会上,内蒙古自治区妇联、长沙市委政法委、辽宁本溪市公安局的代表分别介绍了当地多机构合作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成功经验。
法院签发人身保护令,已成为许多国家和我国台湾、香港地区反家暴的普遍做法,并已被实践证明能为家暴受害者提供有力救济。2008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9个基层法院进行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试点,并由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出台了《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下发到各高级法院及试点法院。作为人身保护令试点法院,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法院曾发出该省首份人身保护令,该院法官在会上介绍了人身保护令实施过程、实施效果以及公安机关在具体执行中的作用。
与会代表一致倡议:要继续加强反家暴的宣传、培训;继续探索多机构合作的多种模式,并通过妇联组织、反家暴网络或者其他交流平台,将其中收效良好的合作模式加以推广;为家暴受害者提供更多的服务,包括法律援助、民事调解、心理辅导、临时庇护服务、申请人身保护令、紧急救助金等,满足受害者的需求;最高人民法院扩大人身保护令试点和适用范围,尽快普及到全国各级审判机关。
据了解,反家暴网络自2000年成立以来,已连续十一年举办纪念“国际消除对妇女的暴力日”活动。反家暴网络是由一批关注妇女权利的专家、学者等共同发起成立的非政府组织,是我国第一家专门研究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的多领域、多部门的网络型组织。目前,网络共有个人成员112人,团体成员75个,成员单位覆盖全国28个省区市。(陈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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