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一村妇在家务农,在外打工的丈夫回家后提出离婚。悲怒之下,村妇用水果刀割伤丈夫的“命根”。近日,柳城县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村妇阿平有期徒刑1年。
今年34岁的阿平住在柳城县社冲乡,与当地村民韦某结婚已10余年,两人一直未生育,由此产生诸多矛盾。案发前,韦某远赴广东打工,夫妻二人的感情越来越淡,甚至闹到要离婚的地步。
今年8月,韦某还在广东打工,再次打电话向阿平提出离婚。几天后,韦某返家,与阿平协商离婚事宜。其间,两人又起冲突。阿平想到自己辛苦劳作,最后人老珠黄,难脱被弃结局,怕以后难再找到合适人家;而韦某所说的一些关于“外面有更好的女人”之类的气话,更让阿平恼火。
8月8日晚,阿平与韦某争执一场,并不同意离婚;次日凌晨2时许,趁着韦某睡着,阿平气恼之下找来一把水果刀,割向丈夫的“命根”。韦某被疼痛惊醒,立即喝制阿平,同时让弟弟将他送到医院。后经法医鉴定,韦某已构成轻伤。
在随后治疗过程中,阿平拒绝支付医疗费用,也不愿意护理。在此情况下,韦某要求相关部门依法处理阿平,他的发妻由此被提起公诉。据检察官介绍,开庭时韦某坚持称若阿平不予赔偿,就要求法院“重判”;而阿平表示后悔,希望得到从轻处理,说话间,还多次用眼神瞄着坐在一旁的丈夫。韦某虽然表情冷漠,但似乎是因伤害造成的心理恐惧,双手一直紧张地颤抖着。
柳城县法院法官指出,阿平不能正确处理婚姻问题,致丈夫轻伤,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考虑到案件属于婚姻矛盾引发,而阿平已经自愿认罪,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由此作出上述判决。 (南国今报 杨建林 马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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