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温州11月29日电 (记者 李飞云 通讯员 华萱)一伙江西“碰瓷党”在浙江平阳、苍南两地频频上演“苦肉计”,以自残手臂,通过制造虚假交通事故的方式,骗取 “医药费”。日前,浙江平阳法院对这伙“碰瓷”团伙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周某等7人分别获刑一年二个月至十个月不等,并处不等罚金。
2010年7月13日晚19时许,在温州平阳县鳌江镇曙光中路段,三轮车夫老肖正骑着自己的电动三轮车在宽阔的大路上行驶,旁边突然冲上来一辆“金杯”面包车,不紧不慢地与老肖的车并排行驶,并不断地向老肖这边挤靠。
正当老肖注意旁边这辆面包车时,身后又突然窜出一辆自行车,不偏不倚地撞上了三轮车的后轮。老肖急忙下来查看,一男青年躺倒在马路上,捂着自己的手臂,不断地喊疼。老肖赶紧将他送到了医院。
医生经检查后,说是骨折,便要给那男青年包扎。但男青年却拒绝包扎,而这时,一个自称是男青年的哥哥的人过来了,要求老肖赔偿医药费,说他们自己会去看病的,并和男青年一起拉住老肖不放。无奈之下,老肖付给他们1600元才得以脱身。
该团伙以江西籍男子周某为首,分工明确,组织严密。2010年7月至8月间,周某等7人经预谋,分别窜至平阳县昆阳镇、鳌江镇、水头镇及苍南县龙港镇、钱库镇等地,先后6次实施类似骗局,共骗取他人钱财9000余元。
2010年8月6日,正在苍南行骗的团伙骨干成员陈某等人被警方抓获,随后周某等人也在平阳落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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