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广州12月1日电 (莫非 吴敏平)广东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1日在广州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订)》,《办法》规范了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至少有一名妇女。
《办法》的第二条规定,“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至少有一名妇女。”在《办法》的补选条款中,也对妇女被选举权利进行了保护。《办法》的第四十七条规定,补选时,村民委员会成员中没有妇女的,应当先补选妇女成员,其他候选人从本届未获当选者中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候选人人数可以多于或者等于应选名额。
为了避免村委会在选举时可能会造成的人才流失,《办法》第二十五条还规定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可以一次性投票选举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也可以先选主任,再选副主任,最后选委员。分次投票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主任候选人未当选时,可以作为副主任的候选人;副主任候选人未当选时,可以作为委员的候选人。
《办法》还规定了“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进一步加大了村民对村民委员会成员的监督力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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