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掉呼吸管致妻子死亡
2009年2月9日20时许,胡菁在位于深圳龙岗区坂田街道万科城家中昏倒,文裕章和胡菁母亲肖桂莲等人将胡菁送至深圳龙岗雪象医院抢救。次日凌晨0时许,胡菁被转至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部ICU病房治疗,治疗期间,胡菁一直昏迷不醒,有心跳、血压,但只能靠呼吸机维持。
2月16日下午3时许,文裕章在ICU病房探望胡菁时,听护士说胡菁病情没什么变化,文裕章就趴在胡菁床前哭了起来。过了一会,文裕章将胡菁身上的呼吸管、血压监测管等医疗设备拔掉,病房内的护士、医生等人见状上前制止,并表明要给胡菁重新插管实施抢救,但文裕章一直趴在胡菁身上阻止,说不想救了,病人太痛苦了。
当日下午4时许,胡菁死亡。下午6时24分,民警通知文裕章到深圳市福田公安分局华富派出所接受调查;7时许,文裕章自行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法医检验鉴定,胡菁见脑血管畸形(小脑与脑桥、第三脑室交界部位)伴破裂出血,脑出血集中于大脑基底部、脑干及小脑部位;死亡原因为死者住院期间有自主心跳,而无自主呼吸,由呼吸机维持呼吸,被拔去气管插管之后致呼吸停止死亡。
一审认定
有多项理由可从轻
法院在判决书中称,文裕章在知悉其妻胡菁病重无法救助后,竟无视国法,不顾他人阻拦。强行拔去胡菁身上所附抢救设施,致胡菁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依法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应予支持。文裕章与胡菁本来是中南政法学院(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同学,两情相悦,成婚十载,感情和睦,儿女双全,家境优裕。岂料一朝胡菁隐疾发作,夫妻竟作天地之隔。文裕章眼见爱妻救助无望,悲痛欲绝,不能控制自己的冲动情绪而将其妻身上所附抢救设施拔掉,不仅亲手致其妻死亡,自己也触犯刑律锒铛入狱,一双儿女,恩爱顿失,此案此情,令人扼腕叹息。法院综合评判上述情节,依法认定文裕章故意杀人,但属情节较轻,依法应在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法定刑幅度内对其处罚。
法院认为,文裕章案后能够主动投案且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依法应认定为自首,依法可予减轻处罚。文裕章表示愿意全额赔偿被害人近亲属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并已全额给付,应认定为具有明显的认罪悔罪表现,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综合评判,本案发生于配偶之间、文裕章系初犯、故意杀人但属情节较轻、能够自首、能够积极赔偿被害人的近亲属所遭受的经济损失以及众多居民联名请求法院从轻处罚等情节,对文裕章宣告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法院决定对文裕章依法宣告缓刑。对辩护人所提请求从轻、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法院一审判决文裕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被害人家属:
判刑太轻显失公平!
昨日听到一审判处文裕章缓刑的结果后,被害人胡菁的母亲肖桂莲和其姐姐十分激动:“判得太轻了,太不公平了,这是一条人命啊!”
本报记者电话采访在深圳的胡菁母亲肖桂莲,她说:“我是一个65岁的老人,又是外地人。文裕章家在深圳有钱有势。和他们相比,我只是个弱势群体。但是我没有想到会有这样的判决结果,如果杀了人都能判缓刑,那么是不是遇到这种情况的男人们,都可以拔掉病重妻子的呼吸管来解决问题呢?这是不是在鼓励别人学习这种行为,会不会引起社会的效仿?”
肖桂莲还认为,文家开始没有赔偿诚意,一开始只愿意赔20万,又加到40万,后来因为他们起诉了遗产继承官司,文家才舍小博大,给予128万赔偿,“可是128万能买回我女儿的命吗?”
胡菁的姐姐胡蓓还认为,“如果不是精神压力太大,我妹妹怎么会出事?文裕章也没什么悔罪表现,起码他对岳母肖桂莲没有表示悔罪,在看守所还给家人写信称肖桂莲是‘想钱想疯了’!”
肖桂莲和胡菁都表示,将会向检察机关申请对此案提起抗诉。至于她们状告当事医院索赔案和胡菁遗产继承案,一切都将等待此案刑事部分尘埃落定后,深圳福田区法院才会继续进行审理。
记者 蔡早勤
发生在去年2月的“武汉女子胡菁被深圳丈夫拔掉呼吸管案”(本报曾连续报道)有了判决结果。昨日上午10时,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文裕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宣判后,文裕章表示服判,不上诉。
昨日法庭上,37岁的文裕章已是一头白发。当他听完了判决结果后,脸上十分平静。而被害人胡菁的母亲肖桂莲和其姐姐胡蓓十分激动:“判得太轻了,太不公平了,这是一条人命啊!”
本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肖桂莲提出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共计1285039.19元的诉讼请求。对于该请求,原被告双方均同意调解,文裕章表示愿意全额赔偿,肖桂莲提出撤诉申请,法院准予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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