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乞讨作为职业,强行向行人手中塞宣传品,这类城市街道上的违法行为人可能会被拘留。
国务院颁发的《救助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是指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
而那些将乞讨作为赚钱的职业,采用紧随、牵拉、磕头等强制手段索要财物或是利用肢残、病患儿童乞讨并非“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范畴。
沿街向路人或车辆强塞广告宣传品的情况,不仅威胁道路交通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也严重损害了城市形象。沈阳市公安局相关人员表示,自12月6日起至春节前,沈阳市公安局、行政执法局和民政局将联合行动集中整治强乞强塞行为。
执法人员将重点清理城区主要干道内,采取危害公共秩序及他人人身权利的方式,强行乞讨、拦车乞讨和在机动车道内派发宣传品等违法行为。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于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强塞传单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胁迫、诱骗或者利用他人乞讨、强塞传单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另外,对于确实是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将告知其在马路上乞讨的危害性,劝说、引导、护送其到收容救助站。如果发现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有关方面会迅速进行救治。(辽沈晚报记者刘红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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