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北省纪委14日通报,今年1月至11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41523件次,立案4324件;处分党员干部3729人,其中市厅级干部12人,县处级干部80人。提醒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湖北省纪委还通报了8起厅级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件: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普华案。查明张普华在担任荆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市委副书记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期间,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巨额贿赂;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金等。
省总工会原副主席毛木林案。查明毛木林在工程建设项目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妻子收受他人巨额贿赂;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为配偶经商谋取不正当利益等。
恩施州原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曾祥国案。查明曾祥国在担任恩施市委书记、恩施州副州长、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期间,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巨额贿赂。
十堰市原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夏国玺案。查明夏国玺在担任十堰市副市长、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期间,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巨额贿赂。
孝感市原副市长吴方成案。查明吴方成在担任安陆市市长、市委书记、孝感市副市长期间,在企业改制、房地产开发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巨额贿赂。
黄石市原副市长信祖国案。查明信祖国在担任原襄樊市樊城区区长、阳新县委书记、黄石市副市长期间,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和礼金等。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原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骆培云案。查明骆培云在任职期间,存在受贿、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省红十字会原党组书记、副会长毛三元案。查明毛三元在任职期间,存在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贪污公款等问题。 (记者黎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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