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昌12月20日电 (王昊阳 黄文青)江西一农民陈某仿照古人守株待兔,在山脚下私装电网,坐在电源开关旁边,耐心等待野兔触网。未料野兔没有电着,却将一过往的行人电死。
案发后,陈某赔偿受害人家属22.5万元。日前,此案经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人民法院审结,被告人陈某犯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获刑六个月。
据办案人员介绍,8月21日晚20时许,陈某在高安市相城镇一名为下棚子山的山脚下,安装电击野兽用的电网,电网横穿过山间小路。
安装好电网后,陈某坐在电源开关旁等候。约一个小时以后,相城镇冷塘村村民刘某骑摩托车经过,被放置在路上的电网击倒,刘某当场死亡。
案发后,经法医鉴定,刘某属受电击身亡。经协商,陈某与刘某家属达成民事赔偿协议,陈某赔偿刘某家属22.5万元。
经法院审理认为,陈某为电捕野兔,在夜间私设电网,虽留在旁边看守,但仍造成一过往行人死亡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鉴于主动与被害人家属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并给付赔偿款,取得了受害人家属的谅解,依法对其酌情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陈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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