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公安局发布了乐清钱云会案复查情况,称未发现有谋杀动机和迹象的证据。警方称,在肇事工程车前保险杠左侧,发现明显擦划碰撞痕迹,在泥地上有明显刹车动作形成的车轮拖痕,和死者肢体在地面形成的拖痕,死者使用的雨伞伞骨局部被压扁。肇事者供述也与现场勘查复核情况吻合。(本报今日20版报道)
所谓 “未发现有谋杀动机和迹象的证据”,显然只是一个比较委婉的说法;潜台词大概应该是:乐清警方交通肇事案的定性准确无误——虽然这样的结果早在公众预料之中,但是仅用了一个上午的时间,就完成了阶段性复查工作并且对外宣布复查结果,其办案速度未免也太“神速”了一些。
常识是,乐清警方既然宣布为交通肇事案,温州警方复查起来,必须和公众一样带着深层的怀疑精神,才可能有所收获;否则,被乐清警方牵着鼻子走,复查一遍乐清警方提供的案卷就算完事,能查出问题来才真正奇怪呢!
那么,我们想知道,温州警方在那一个上午里,究竟都复查了些什么?去过惨祸现场吗?会见过死者家属吗?会见过被抓起来的村民,特别是自称的目击者吗?验查过被乐清警方抢走的尸体吗?调查过公众“友情提供”的那么多案件疑点吗?进行过车祸复原测试吗?
如果温州警方以上这些都做了,那么请向公众提供和展示;如果根本就什么都没做,那么这样的所谓复查简直没有任何意义。就案件调查而言,立场足以决定一切。因为乐清警方有着既定立场,所以本来应该是可能的目击证人,最后却被抓了起来;本来应该是最重要的现场证据,最后却以二次抢尸的方式让案件现场毁坏殆尽;本来应该是公正细致的调查,最后却成了对村民的单方面恐吓……现在温州警方要复查,如果不是奔着刨根问底而去,而是奔着平息事态而去,最后必然会陷入 “自己人查自己人”的人性弱点之中。
案件复查要想令人信服,就请不要以自身权力的权威性和不容置疑的口吻,来代替阐释调查报告科学准确的必要性。公布调查报告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宣读过程,更应该是一种自我论证和解疑释惑的过程。出现了引人关注的争议事件,国外的调查通常都是耗时良久,而且调查报告动辄上百页,而我们的上级复查居然只用短短一个上午,复查报告更是短短一句话的结论性陈述,这如何能够令公众信服?
如果说对于温州警方的复查,公众尚因早有心理准备而不至于错愕;那么最为令人费解的还应该是:如此沸腾滔滔的民意面前,为何那些更高层的权力机构,居然能够平静地置身事外?稍微大点的矿难,安监总局局长总是最先赶到现场;如此引起举国关注且可能隐藏惊天冤情的大案,连学者都准备组织独立调查团,公安部难道不应该介入吗?国土部难道不应该介入吗?各级人大机关难道不应该介入吗?要知道,当舆论一再质问“谁来给钱云会之死一个真相”,诘问的可绝不只限于温州市政府。
2010年,也许注定将会在 “钱云会之死”的滔滔争议之中结束。那么,一个有证据支撑的、可令人信服的真相,公众能在下一年里等来吗?
舒圣祥(湖南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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