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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兔”视频引轩然大波 反虐待动物立法引热议(2)

2011年01月05日 09:19 来源:人民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正方观点】

  翟勇(全国人大环资委调研室副主任):今天为什么要提保护动物?一是为了可持续发展;二是为了维系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

  蔡守秋:制定反虐待动物法具有正当性、合理性和合法性,其基本目的和宗旨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实现生态、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其基本理念是追求环境正义、环境公平、生态安全、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秩序和环境民主。反虐待动物法完全符合当代环境资源法的目的、宗旨和基本理念。

  秋月(网友):一个标榜文明的人和民族,不应该把满足自己的欲望建立在对动物的残酷折磨之上。

  周训芳(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政法学院院长):反虐待动物是一个常识,在中国目前还没有这样的立法。反虐待动物法应当制定,但宜粗不宜细。该法不可能把所有问题一次性解决,可以在实践中慢慢完善。

  梁小宁(中国土产畜产进出口总公司职员):我国在裘皮贸易、生产、加工方面,在世界占有绝对的统治地位,但是一些国家以我国没有专门的动物保护法为由设置了种种贸易壁垒。海关统计数据显示,2005年裘皮出口制品是25亿美元,2006年是11亿美元,2008年是8亿美元,2009年大约是10亿美元。出口下滑的主要原因是一些国家认为我国有虐待动物的问题。

  张式军(山东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反虐待动物,如何把道德上的认可变成法律语言,是最大的难题。很简单的一个问题,如何定义“动物”,不同国家不一样,指“所有动物”肯定不可能,现在实际上只定义为脊椎动物。

  【反方观点】

  刘植荣(网友):试问,还有什么权利比生命权更重要呢?要求动物“幸福”可又不放弃食用动物,一边吃着山珍海味,一边大谈特谈不让动物痛苦,这是何等的伪善!动物各有各的习性,不能用人的价值标准来度量动物。立法保护动物,就是把人的意志强加给动物,对动物而言,既不人道也不“兽道”。

  张扬:我是一个坚决反对虐待动物的人,但我认为,现在制定反虐待动物法的条件并不成熟。人们反对施虐的动物,往往是讨人喜欢、对人有利的动物,如兔子、狗、猫等。但这个“喜欢、有利”并不是所有人的感受,譬如有人天生讨厌猫狗,也有人把蜘蛛当宠物……以一部分人的喜好作为标准,就法律而言,既不严肃也不可行。

  3. 法律问题还是道德问题

  【回放】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第四条第一款:“本法所称的虐待,是指故意以残酷的手段、方式给动物以不必要的痛苦或者伤害,或者以残酷的手段、方式杀害动物。”第四款:“为使动物免遭不必要痛苦,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动物采取的人道宰杀、人道处死或者人道扑杀行为,不得视为虐待动物的行为。”

  【正方观点】

  苏石(网友):由于缺乏法律束缚,目前国内动物受虐待现象十分普遍,从“刘海洋硫酸泼熊”、“陕西汉中打狗”到“高跟鞋踩兔”,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这说明,仅仅依靠道德说教的力量,难以发挥有效的抑制作用,我国反虐待动物立法不能再等。

  王社坤(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律基本上是对道德底线的确认,我觉得反虐待动物应该是我们现在能确认的最低道德底线。对于反虐待措施,我们可以规定禁止性措施,但在基本措施之外的更高要求,可多采用鼓励性措施。

  戚道孟(南开大学法学院):现在需要求同存异,尽快出台这部法律。

  【反方观点】

  林灿玲(中国政法大学):既然叫反虐待动物法,就首先应界定“虐待”。目前,虐待的定义,很多国家也没办法做到很准确,我们自己应力所能及搞清楚,如果连基本问题都搞不清楚,那就称不上立法。

  张扬:反对虐待动物,从根本上讲是个道德问题。什么是人道宰杀?什么是虐杀?即便是同一类动物,法律也很难制定一个统一的标准。比如杀鸡,是刀割脖子,鸡的痛苦小;还是一下子摔死,鸡的痛苦小?另外,在很多情况下,违法主体也很难通过法律的形式确定。例如,现在饭店中宰杀乌鸡多用摔死的方式,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保全鸡的营养,这在动物保护者的眼里可能被视为虐杀,有违法嫌疑。如果顾客点了一道“人参乌鸡汤”,厨师又采用摔死乌鸡的方式宰杀,那违法的是点菜的顾客,还是宰杀乌鸡的厨师或饭店的经营者?

  钱翌(青岛科技大学):咱们都喜欢吃鹅肝,实际上现在喂鹅的方式就是不人道的,因为违反了正常的进食方式,一天让它吃很多次饲料。还有斗鸡,我们有好几千年的历史,要按照这个法,也算是一种虐待的方式。怎样解决与传统文化的矛盾,也需考虑。

  延伸阅读

  ● 2010年7月下旬,国家林业局发布通知,进一步规范野生动物的观赏展演,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对野生动物观赏展演单位,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及相关活动,开展一次全面清理整顿和监督检查,立即停止低俗广告、野生动物与观众零距离接触、虐待性表演、违规经营野生动物产品等各种不当行为。

  ● 2010年10月下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园管理的意见》,提出:切实保障动物福利,保证动物健康;动物园要保质保量供应适合动物食性的饲料;建设适合动物生活习性、安全卫生、利于操作管理的笼舍,配备必要的防暑御寒设施;加强兽医院建设,采取必要的疾病预防和救治措施,为动物提供必要的医疗保障;妥善处理死亡动物的尸体;不得进行动物表演;避免让动物受到惊扰和刺激。不能提供上述基本福利保障的公园不得设立动物展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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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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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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