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醉酒记不起包工头送来的巨款藏匿之处,便怀疑钱在酒店失窃并报了警,谁知警方在其登记的酒店房间床头柜和枕头下找到了“失窃”的巨款。如此“乌龙”,让他将自己的受贿行为毫无保留地进行了“举报”。2010年12月30日,酒后“举报”自己的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交通局原局长高云山涉嫌受贿案在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
当天,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厅内座无虚席,以致法警不得不搬来许多折叠椅放在过道上。尽管如此,还是有许多旁听的群众站着听完了3个多小时的庭审。
起诉书上称,被告人银川市交通局原局长高云山涉嫌受贿罪;被告人原宁夏灵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施明锋、永宁县望洪镇人陈万军涉嫌行贿罪;高云山昔日的女性朋友、被告人马锦洁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和洗钱罪;被告人高云山的妹夫张红军涉嫌包庇罪。
局长自导“乌龙”
50万元“失窃”案引出受贿案
对于高云山意外落马的个中缘由,坊间曾流传过多个版本,但无一例外都与他酒后报警,让警察帮他找受贿款有关。在当日的庭审现场,这一事件的始末在公诉机关的起诉书中得以披露。
起诉书上这样讲述高云山自导的这场“乌龙剧”:2010年7月4日,高云山入住银川市兴庆区锦湖饭店339房间,后用房间座机给承包黄河金岸兴庆区滨河大道工程一标段包工头陈万军打电话,让他到339房间。据陈万军供述,此前,高云山到工地检查工作时,他向高云山提出尽快清算工程款,但高云山让他准备四五十万元钱用于“上下打点”。接到高云山的电话后,陈万军将准备好的50万元现金用纸袋装好后,于7月14日11时来到锦湖饭店339房间,将装钱的袋子放在房间的床边后离开。高云山将50万元现金放入房间的保险柜内并设置了密码。放好钱后,高云山给妹夫张红军打电话,约他下午4时到饭店见面。随后,他下楼到该酒店喝酒。
当天下午5时40分左右,高云山醉酒回到房间,从保险柜内拿出50万元现金,分别放到床头柜和枕头下。不一会儿,张红军敲门进入房间。但此时的高云山因酒醉已记不起刚才挪钱的事,当他打开保险柜未见50万元现金时,以为被窃,遂假借张红军名义报警。
银川市公安局兴庆分局丽景街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张红军告诉警方,自己要购买万达广场营业房的62万元现金失窃。民警对339房间进行现场勘查,在房间床头柜和枕头下找出现金50万元。办案民警将张红军带回派出所进行询问,张红军称钱是妻子从堂兄处借来的。
当晚10时许,张红军从派出所出来后,立刻与高云山见面密谋,高云山让他到酒店房间将装钱的袋子取回,不料被饭店保安发现并报告派出所民警。于是,民警再次将张红军带回派出所,然而此时,出于对姐夫高云山的保护,张红军仍然坚称钱是自己的。但纸包不住火,因金额有出入,而高云山又不能自圆其说,遂东窗事发。
随后,银川市纪委和银川市人民检察院联合组成专案组展开调查,后又在高云山的家中和办公室搜查发现了高云山收受的其他贿款。
收受203万
局长热衷宾馆开房收钱
除了查明高云山在此案中收受陈万军的50万元外,检察机关还查出高云山另外4起受贿行为。
2010年5月24日,银川市兴庆区滨河大道工程第三标段经理郭宏,为感谢高云山在工程施工和付款方面的照顾,将60万元现金送到高云山入住的宁丰宾馆1201房间。高云山收下钱后,将张红军叫到宾馆,让张红军把其中的45万元交到银川隆光置业公司,用于支付购买该公司开发的绿锦苑小区住房款。随后,高云山又给跟自己关系密切的女性朋友、个体户马锦洁打电话,让其转移走赃款15万元用于其个人支出。
2010年6月14日,银川市兴庆区滨河大道工程第二标段经理施明峰,为感谢高云山在工程施工和付款方面的照顾,将90万元现金用两个硬纸盒装好送到高云山入住的兴庆区锦湖饭店517房间。高云山收下此款后,立即给马锦洁打电话让其来“拿东西”。马锦洁当天从高云山处转移走赃款60万元,藏在自己家中。高云山将剩余30万元锁在房间的保险柜中后离开饭店。
6月15日,高云山再次来到锦湖饭店并通知马锦洁来拿钱,下午3时许,马锦洁又移走赃款30万元并藏在自己家中,马锦洁用这些钱购买了3套上海绿地集团银川置业有限公司的商铺。
去年8月13日,银川市人大常委会撤销高云山所担任的银川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8月1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高云山。目前,高云山收受的贿赂已大部分被追回。
“收钱没办事”
“乌龙局长”法庭诵读感谢信
“我承认我犯了罪,收了不该收的钱,但我收了钱后,没有给他们办过一件事。”庭审现场,高云山一直强调自己的受贿行为并没给社会带来危害,并一直强调“没给他们办过一件事”。也正因为此原因,高云山收受的203万元是否构成受贿,成为当天庭审的焦点。
公诉人员认为,高云山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为他人牟取利益收受贿赂203万元,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施明峰和陈万军在辩护中则提出,滨河大道在施工中,高云山多次到施工现场,甚至提出以施工不合格要停工等为由索要钱财。
高云山本人虽对自己涉嫌受贿罪不表示异议,但他始终坚持自己收钱但没办过事。高云山辩称,所有承包黄河金岸滨河大道工程的承包方都是经过银川市政府招投标选取,而在给施工方付工程款一事上,也不是他一个人说了算,得经过七八道程序,经他手的只是其中的一个环节。
在量刑上,高云山的辩护人认为,高云山供述的同种罪行比司法机关掌握的罪行更重,且归案后积极退赃,并且收受贿赂后从未给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没有给国家和社会造成任何经济损失,请求法院对高云山从轻、减轻处罚。
在法庭最后的陈述环节,高云山说:“我认罪悔罪,我收了钱,触犯了法律,但是,我并没有为他人办事,没有损害国家利益。”
“我要对因为我的错误受到牵连的几位,表示深深的歉意。同时,也谢谢审判长、谢谢检察官、谢谢律师……”在最后陈述阶段,极其亢奋的高云山竟拿出一张纸来,在表示自己认罪、悔罪的同时,向同案的4名被告人当庭道歉,还把所有的庭审参与人感谢了个遍。他的这番忏悔之举,引来旁听席上的嗤鼻声。
经过近4个小时的法庭审理,合议庭最后宣布将择期宣判。
案意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原本走正常程序就能顺利拿到工程款的一些包工头,经不住高云山的旁敲侧击,为了早日拿到全部工程款,选择按“潜规则”办事,拿出总工程款的2%作为好处费,打点高云山。
反腐的治本利器在公开,如果真正把权力置于“阳光”之下,相信能破除社会上对权力的“迷信”,也能将那些将权力玩弄于股掌之间的“神棍”打回原形。
□ 非常案件
本报记者 潘从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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