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司机酒后驾车拉客,并对一女乘客行抢,劫走了女乘客身上的5000余元现金。记者昨日获悉,朝阳检察院近日以涉嫌抢劫罪对该名出租车司机于某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于某是一名出租司机。2010年11月底的一天凌晨5时许,于某酒后欲回家睡觉,开车行驶至三元西桥附近时,看到一名女乘客与其朋友招手打车,遂停车拉载二人。上车后,女乘客坐在副驾驶位置,其朋友坐在后座上。中途,坐在后座上的人先下了车,于某载着女乘客继续行驶。
当车行至四元桥附近时,于某看到女乘客包内有不少现金,遂心生歹意。于某将车停住,掐住女乘客的脖子,并将其双手捆绑,后从其钱包内抢走了5000余元现金。
于某带着这名女乘客行至平谷区金海湖附近,威胁其不许报案,后放其离开。女乘客走后赶紧向公安机关报案,嫌疑人于某被抓获归案。
检察官提醒广大女性朋友,夜间或凌晨一人独自乘坐出租汽车时,尽量选择乘坐后排座位置。若身上装有大量现金,最好事先将零钱准备在外。同时建议出租汽车公司对出租车司机进行规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及法制教育,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记者张蕾 通讯员齐亚梅 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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