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1日),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原院长方光罗涉嫌受贿案,在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公诉人当庭出示相关证据,请求对方光罗以受贿罪处刑。方光罗在辩护中否认指控,声称自己“常在河边走,就是没湿鞋”。
新校区建设成“肥肉”
方光罗,男,1950年8月14日出生,汉族,大学文化。2001年3月任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副厅级待遇。
宿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3年至2007年初,方光罗在任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新校区建设过程中,为赵某等人在工程发包、工程借款、工程款支付以及工程审计决算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36次收受现金69.3万元、价值2600元金银纪念币一套、购物卡2.1万元,财物折合人民币71.66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应当以受贿罪追究方光罗刑事责任。
大半受贿在年节期间
昨天庭审中,方光罗的受贿细节也被曝光。记者看到,办公室、家里都成为方光罗的主要受贿地点,甚至在赌桌上他也不停受贿。
为了和方光罗搞好关系,节日成了行贿者公关的主要时间。据了解,方光罗第一笔受贿就在2003年的中秋节,芜湖的胡某为“感谢”他,送来2万元。此后方光罗在过年过节时,贪婪的双手也没闲着。在其36次受贿中,其中20次受贿都是在年节期间。
2004年9月,方光罗的儿子顺利考入大学,这个理由让他进账不少。
被告人只认一次受贿
“价值2600元人民币的猴年金银纪念币我是收下了。”在昨天的庭审中,方光罗只承认这一个受贿事实。对于检方指控的其余部分,他说“纯属子虚乌有,不是事实”,他此前的供述缘于讯问人员的“刑讯逼供”。控辩双方一直针对上述问题进行攻防战。
在庭审最后,方光罗做最后陈述时表示,自己在担任院长的7年多时间里,无论是为老校区还是新校区的建设,都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由于案情复杂,法院将择日宣判。(新安晚报 曹杰 魏劲松 袁星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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