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三套房和550万元现金
弟弟袒护哥哥“露馅”了
受贿罪名下,赫然列着闫永喜低价购买住房并倒卖、收7万美元好处费帮助小舅子承揽运输砂石的项目、强行索要两套住房以及以卖狗为幌子,收取河北某公司500万元贿赂款的四项罪行。前两项指控,闫永喜认罪,其他两项则表示有异议。
“就那两套房子我根本看不上眼,我自己有别墅。”闫永喜说,当时他家也赶上拆迁,担心一时没地住,就当着开发商和闫永成两人的面,要求暂借冯村嘉园的两套住房。“这个楼盘是我弟弟负责施工,开发商也是冯村的集体企业,而且拖欠了闫永成的工程款,所以以房抵债,我相当于住我弟弟的房。”
闫永成在这件事情上,过犹不及地帮了哥哥倒忙。“我哥跟我借房,当时开发商正好把几套房抵给我,所以我就让我哥暂住,他统共就住了一个月。”
“闫永喜没有直接、当面和开发商要房。”发现二人供述有所出入的检察官追问。
“没有,是通过我拿的房。”闫永成言之凿凿地回答。
法官把这个细节记录在案。
对于500万元“好处费”的事情,闫永喜也一口否认。他详细解释了当时情形:冯村为了增加产业链,购买了200条藏獒,但不善饲养,就委托定都公司暂养,后来河北的三利基业房地产公司想购买藏獒,就通过自己联系,两家公司签订正常的合同买卖藏獒,并无不妥。
“既然定都公司只是暂养,应该没有权利不经过冯村同意擅自卖犬吧?而且全部所得归公司所有,这笔钱完全由毛旭东处理。”检察官问道。
“公司帮忙养犬,一年也得花费几十万元,可能扣除这笔支出后,就把剩余金额还给村里吧。这是公司和村里的事情,我不太了解。”闫永喜再三强调,他没有从500万元中得到一分钱。
在侦查阶段供述中,毛旭东曾说500万元是三利公司变相行贿闫永喜的“好处费”。昨天,她推翻了先前的说法,表示500万元中,100万元是“代养犬费”,公司用这笔钱购买了用于销售的茅台酒,其余400万元用于村里基建、餐饮等事业。“我刚被抓时,太紧张了,所以搞不清一些状况,现在能把事情梳理得明白一些了。”毛旭东这样解释自己为何“变卦”。
挪用公款3000万元
情人不“领情”
最后一项罪名是挪用公款,也是涉案金额最高的一项罪行。
检方指控,闫永喜个人决定以永定镇镇政府的名义,将公款3000万元供定都公司经营使用,其中,1400万元用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公司发展壮大是好事,需要向政府拆借资金,也很正当。”闫永喜说,当时他打电话和永定镇镇长商量此事,表示借款是为了地区经济好,镇长便一口答应由他解决,自己就没有继续管,所以不认为构成犯罪。
毛旭东说,她曾向闫永喜聊起公司需要3000万元资金扩大规模,但没有要求其帮忙。后来是公司董事通知她,镇里同意拨款,金额不多不少正好是3000万元。“我觉得镇政府经过讨论决定拨款,和闫永喜没有关系。”
此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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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经过:
据知情人士透露,闫永喜窝案被揭穿,最开始是有人向市纪委举报闫永成横行乡里,有违法乱纪行为。接受询问时,闫永成最初想自己扛下所有罪名,但最终吐口供出哥哥闫永喜。调查闫永喜时,毛旭东被列入重点检查范围。毛旭东交代了主要案情,以此为突破口,司法人员摸清了闫永喜的犯罪详情。
八大犯罪指控:
贪污罪:
在永定镇经济工作办公室主任李昕的协助下,帮助情人毛旭东伪造合同,贪污拆迁补偿款74万余元。
在李昕的协助下,贪污拆迁款265万元,打入定都公司(冯村集体企业)账户。
在李昕的协助下,贪污拆迁款241万余元,交给其弟闫永成。
受贿罪:
强行向丰华地产公司(冯村集体企业)索要冯村嘉园两套住房,共计价值64万余元。
帮助刘文建、刘文华(小舅子)承揽运输砂石项目,收好处费7万美元,折合人民币近56万元。
从发小胡连喜公司开发楼盘中,以20万元低价购买一套住房,后来以60万元转卖,获利40万元。
以卖狗为幌子,收取河北三利公司500万元好处费。
挪用公款罪:
个人决定以永定镇政府的名义,将公款3000万元供定都公司经营使用。案发后,赃款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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