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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建议广东出台反家暴条例 将同居施暴纳入家暴

2011年01月13日 14:53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我国已经有30多个省市、地区出台家庭暴力条例,广东却没有。”在12日举行的“家庭暴力法律认定研讨会”上,中山大学卓冬青教授呼吁,广东省应当出台一部反家暴条例。

  会上,暨南大学宋耀红教授提出:同居关系的“家暴”也应纳入到家庭暴力范围。

  广东工业大学郭丽红教授表示认同,去年我国关于家庭暴力立法的建议稿,已经把同居、前配偶关系纳入进来。还有专家提出,精神暴力也需纳入家庭暴力的范畴。宋耀红说:“家庭暴力的本质是控制权,因此精神伤害这种内在的伤害最为重要。”

  “数据表明,我们法院三年来受理的175个家庭暴力案件中,只有7件得到认定。” 深圳市罗湖区法院钟媛媛表示,“90%的受害人遭到暴力损害后,没有及时收集证据。”根据现行“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诉讼一般证据规则,家庭暴力受害者尤其是妇女,在离婚时主张存在家庭暴力往往难以得到支持。专家建议,应合理分配举证责任以降低家庭暴力证明标准。

  刘玮宁、王飙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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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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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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