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盘锦1月13日电 (记者 秦逸)辽宁省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13日向记者证实,该市盘山县卫生局原局长徐绍印贪污人民币333万元,受贿94.5万元,收受药品经销商回扣款200万元,日前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犯贪污和受贿罪判处徐绍印有期徒刑20年,没收个人财产25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徐绍印从2003年到2010年担任盘山县卫生局局长期间,仅贪污财政拨款一项,就达200多万元;药品回扣受贿高达200多万元。在任局长期间,徐绍印连自家吃饭发票也拿到卫生局报销。另外,他还长期包养情妇,徐绍印交代,截至案发共给其情人195万元。
该县政府有关部门人士称,徐绍印从县医院的院长升任到县卫生局局长,只是一个科级干部,任局长后,他是卫生局的“一支笔”,当年各种药品和器具如果要进医院,都需要打通他的关系,给他送钱送礼。有人称,徐绍印在该地区神通广大,没有摆不平的事,做事亦非常高调。
盘山县卫生局有关人员说,徐绍印虽拥有巨额财产,但就连家中吃饭也要开票到卫生局报销,卫生局几乎成为他个人的金库。截至2009年,他个人仅餐费就报销40万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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