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李某有抢劫强奸前科,还两次因贩毒获刑入狱,却没有一丝悔改之意,出狱后找了两名情人一起贩毒,因系累犯和再犯李某再次因贩毒从重获刑13年半。13日下午,青岛市市北区法院在青岛市大山法庭对5起案件14名毒贩公开宣判。
1976年出生的李某自己家中有妻子,还找了两名在夜总会认识的“80后”女孩做情人。
李某只有初中文化,没有正当职业。曾因盗窃、强奸罪获刑三年,2001年和2006年,两次因贩卖毒品罪获刑,共计七年。然而出狱后,李某并未悔过自新。
2010年7月9日22时许,李某接到情人白某电话称女子梁某需要冰毒,李某与梁某联系得知她需要购买5500元的冰毒,李某随后到住在市场二路的另一名情人秦某的暂住处拿了7克冰毒,并指使出租车司机驾驶出租车将毒品送到东海路一家夜总会门前,将冰毒交给梁某并收到毒资5500元。事后第二天,公安机关在青岛市长春路抓获李某和出租车司机,并从出租车司机处缴获李某放在那里的1.9克毒品(经检验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
民警后来在青岛市市场二路将秦某抓获,并在该处缴获李某放于此的毒品16.6克(经检验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在青岛市上清路将白某抓获,并在该处缴获毒品15.8克(经检验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
13日下午,在青岛市大山法庭公开宣判时,李某的两名情人同时也是两名毒贩,知道有媒体采访,刻意换了高领衣服,秦某将脸部遮起只露出额头,白某也只露出眉毛眼睛。接受采访时,白某称,在被抓前一个月认识李某的,但是她跟秦某并不认识,并谎称不知道李某放在她那里的东西是毒品,这个与判决书上的内容相违背,记者提出疑问,白某就拒绝回答。
此次公判的主审法官田怀安介绍说,年底是贩毒案的高发期,本次公判共涉及5起贩毒案件,涉案毒贩达14人。最高刑期是徐某的15年有期徒刑,徐某组织人员从重庆贩毒到青岛,他是属于主犯,考虑到徐某自己吸食毒品,而且大部分毒品被缴获,没有流通到社会上才对其从轻判罚的。而拉两个情妇下水的李某,因为是贩毒的累犯和再犯,从重判处13年半。(通讯员 陈楠 记者 赵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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