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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州回应“公务员遗书”:网帖与事实不符(2)

2011年01月17日 05:02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网帖:房屋被低价强买 当事方:“压价”本意是不想买

  “中国网事”记者在现场看到,一度因为古丽芳死亡而停建的凌远国大楼已经恢复施工。

  对于朱国瑜网帖所称“以5万元强买价值40万元的房屋”,凌远国对“中国网事”记者说:开始,自己一方开价20万元,朱家还价60万元。协商中,己方愿意加价5万元,朱家不松口。后来他们决定放弃朱家老屋,并动工开建。朱国瑜又主动来协商,要以每平方米1万元的价格,即总价39万元卖掉。凌远国说:“这时候我们已经开建,那间屋已没用了,我们不想买了,所以就随口说‘5万元我就买下来’。”

  高州房地产市场的人士说,同地段土地价格在每平方米1万元左右。

  发帖人:“遗书”帖是为引起关注 官方:涉及公职人员已被处理 成立工作组开展调查

  “我母亲就是不愿意自家房产被强拆,才被黑恶势力殴打致死的。”朱国瑜反复强调说,自己也受到了威胁,才写下“遗书”,通过网络发布,希望引起社会注意。

  凌远国三人的建筑是以“自住”名义报建的“自建房”,实际占地560平方米,楼高9层。三个投资人每人能分到近1700平方米的房屋“自住”。凌远国向“中国网事”记者坦言,一开始就“想等房子建好后,将房产分割出售,实际上就是搞成商品房”。

  据朱国瑜说:凌远国是“高州市纪委书记的司机”,刘家驹是高州市机关事务局副局长刘淦飞的父亲,黄豪是高州建筑设计院停薪留职的职工。

  高州市相关工作组调查结论称:凌远国是市委机关事务局机动司机,曾给时任高州市副市长、现任高州市纪委书记开过车。高州市纪委、监察局联合下发查处通报,认定凌远国以自建房的名义报建商品房,骗取减免市政套配费6875元,还擅自将自建房作商品房销售。决定给予凌远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淦飞作为刘家驹的儿子,参与了办理贷款、协商房屋买卖等事宜;出现纠纷后,多次找关系“摆平”。决定给予刘淦飞党内警告处分,并调离原单位。

  目前,凌远国已经辞职;刘家驹、黄豪并非公职人员,无从处分。

  朱国瑜对这样的结果表示不满意:“对方违法盖了5000平方米的商品房,可交纳了很少的罚款。这合理吗?一个副局长公开非法地做房地产,仅给他一个党内警告处分,显然没有说服力。”

  目前,高州市已经成立了由多个部门组成的协调处理工作组,调查此事。 (“中国网事”记者王攀、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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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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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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