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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浴中心更衣室监控引恐慌 顾客担心更衣被拍下

2011年01月17日 11:16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生活中,“电子眼”已无处不在。 本报记者 张晓鹏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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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青岛一市民在洗浴中心被盗,警方随即根据线索将窃贼抓获。这本是一起不起眼的小案,却因洗浴中心向警方提供了更衣室里的监控录像,而在网络上引起争议。摄像头能拍到小偷,是否也能拍到顾客换衣服的画面?一场隐私权之争由此展开。

  2010年12月14日晚,青岛市民徐先生到辽宁路某洗浴中心洗澡,返回更衣室时,突然发现储物柜已被打开,衣兜里的6000多元现金被盗走。事后,该洗浴中心为协助警方破案,调出了当晚该洗浴中心更衣室里的监控视频,而这段视频清晰地记录下小偷撬锁盗窃的全过程。民警由此锁定犯罪嫌疑人牛某某,并于今年1月10日将牛某某抓获归案。

  此案经媒体报道后传上网络。没想到,这起不起眼的小案却引起网友热议。网友“小侃”在青岛一论坛发表了“小偷洗浴中心行窃,监控记录全过程,客人还有隐私吗?”的帖子,两天时间点击率就达到近15000次。小偷能拍清楚,顾客换衣服是不是也能拍得一清二楚?在跟帖中,网友说得最多的是“担心”,害怕自己赤裸裸地呈现在监控里,害怕自己的“裸照”被人利用。

  近日,记者多次试图采访这家洗浴中心,均被其工作人员谢绝。随后,记者走访了另外5家洗浴中心,他们无不坚称,更衣室里没有安装摄像头。不过,记者在青岛的部分电子市场上调查时,很多店家却称销售“专为更衣室量身定做”的针孔摄像头。更有店家爆料:“青岛很多洗浴中心都用这样的设备。”

  记者从公安部门了解到,警方要求宾馆、酒店、洗浴中心等场所在门前、大厅、走廊等公共区域安装监控,但对酒店客房、洗浴中心更衣室等则没有明文规定。青岛律师项爱峰认为,洗浴中心更衣室安装监控摄像头肯定侵犯顾客的隐秘,但因我国法律对隐私权的界定模糊,消费者想维权不容易。

  延伸调查

  洗浴中心:绝对没安摄像头监控卖家:很多洗浴中心在用

  12日至15日,记者走访了香港中路、东海路上的5家洗浴中心。 香港中路一家洗浴中心的经理说,他们店在大堂、餐厅等场所安装了监控,但没在更衣室安装。其他4家洗浴中心的负责人也坚称没有在更衣室安装摄像头。在其中2家的更衣室里,记者仔细寻找,未发现显眼的监控设备。 尽管如此,记者走访经营监控设备的店铺时,7家店中有4家声称出售“专为洗浴中心更衣室量身定做”的针孔摄影机。市北区黄台路上的电子信息城内,一店家故作神秘地拿出一个直径两厘米左右的圆柱形电子设备。“这是针孔摄像机,青岛很多洗浴中心都用这个,不容易被顾客发现。”据其介绍,这种摄像头仅售160元,30多平米的更衣室安装两个就够了。

  警方:无从监管律师:维权很难

  记者从青岛公安部门了解到,为保护顾客的人身财物安全,警方要求宾馆、酒店、洗浴中心等消费场所在门前、大厅、走廊等消费区域安装监控。对酒店客房或洗浴中心更衣室等场所则没有明文规定,警方很难界定其是否违法。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派

  出所所长告诉记者,“以我之见,更衣室安装监控绝对是侵犯隐私权的,但是就算有市民举报,我们也没有权力去查。” 青岛爱华律师事务所的项爱峰律师指出,到底是隐私权重要还是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重要,在法律上很难界定。他认为,洗浴中心在更衣

  室安置摄像头,显然侵犯到顾客的隐私,但洗浴中心很容易找到堂而皇之的理由。所以,除非洗浴中心将顾客的隐私照片公布,给顾客造成生活或精神上的损失,否则很难被认定为违法行为。 本报记者 张潇元 实 习 生 王永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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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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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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