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绍兴1月17日电 (记者 李飞云 通讯员 邵法轩 刘晓雯)浙江绍兴市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张国荣工作期间,受贿数百万元。今天,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张国荣,1980年毕业于浙江医科大学医学系,曾于绍兴市妇幼保健院从事妇产科临床工作,后任妇幼保健院院长;1999年赴绍兴市人民医院履新,先后担任市人民医院院长、书记,至2010年4月底被绍兴市纪委带走。
此案引起当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今天上午的开庭吸引了众多旁听人员。
检察机关在起诉书中称:2000年至案发时,张国荣先后任绍兴市人民医院院长、党委书记,负责该医院的全面工作。在担任以上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医疗设备采购、药品购销、基建工程承接、人事安排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计价值人民币340余万元、美金1.95万元、港币2万元、日元20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张国荣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受贿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案件还在审理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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