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政府部门,不能总是让工作人员或是委托其他人出庭应诉。昨日,市政府出台《重庆市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办法》,明确规定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是履行行政应诉职责的第一责任人,应当积极出庭应诉。也就是说,今后站在被告席上的,将多了单位“一把手”。
该办法将于2011年3月1日起施行。(记者 李伟)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