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重庆市五中法院开审审理王东明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及冯平、黄崇军、杨长彬、徐卫红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一案。王东明被指控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行贿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八项罪名。
检察机关指控,1996年以来,王东明及王天伦(已判刑)为牟取非法利益,先后纠集王天平、李沧海、张应、杨玉华等人(均已判刑)先后成立了重庆永红食品有限公司、重庆今普食品有限公司。
他们在重庆市合川区、大渡口区、九龙坡区、高新区有组织地实施强迫交易、故意伤害、敲诈勒索、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通过对合川部分区域的生猪收购市场和重庆市高新区渝洲交易城等八个农贸市场猪肉销售市场的垄断和控制,获取巨额的经济利益。自1999年以来,逐渐形成了以被告人王东明及王天伦为组织、领导者,以王天平、李沧海、张应、杨玉华、李德勇为积极参加者,以唐友彬、彭刚、王洪伟、李伟、刘朝忠等人为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以永红食品公司、今普食品公司为依托,在重庆市合川区、大渡口区、九龙坡区、高新区等地,通过有组织地进行故意伤害、敲诈勒索、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强迫交易、向多名国家工作条件人员行贿并利用其包庇、纵容,在长达十年时间内持续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在一定地区形成了重大影响和对生猪收购、猪肉销售行业的非法控制。
该案将择期宣判。
(数字记者 蒋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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