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岁李女士征婚,相亲见面时被66岁的男子强奸。
记者昨日从西城检方获悉,66岁的张某构成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据介绍,张某2009年从监狱出来后,租住在西城区一胡同的出租房内。他通过报纸征婚广告联系到李女士。张某在电话中自称以前是外省公安局的领导,诚心想找老伴,与李女士相约次日早上公园见面。
李女士见张某很坦诚,约定又是白天公共场所见面,就答应下来。但到了见面时间,张某又打电话说,自己太忙走不开,让李女士到自己家中来见面。
李女士到张某家后,张某突然把房门锁上,将李女士按在床上强奸了。
随后李女士报警。经检方调查,张某以同样的方式强奸其他年长的女子,被害女子觉得自己年纪大了,还遇到这种事,羞于向公安机关控诉,选择忍气吞声算了。
检察官提示,目前征婚形式多种多样,信息的公开也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所以见面时一定要提高警惕。同时,年纪大的女性也要勇于保护自己,面对不法侵害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 (记者刘洋 通讯员黄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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