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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卖房发薪,不是“好心”是“守法”

2011年01月27日 09:25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过年了,许多企业的农民工纷纷请假,好早点赶回家过年。然而,在四川内江威远县王宗慎的柠檬加工厂里,却仍有许多工人忙碌着。工人徐丽说:“我们的老板非常‘憨厚’,他守承诺卖了房子,给我们100多名民工及时兑现工资,我们不能看到年关里老板正需要赶工而请假回家,再多干几天回家也不迟(1月26日《华西都市报》)。”

  不可否认,为了要兑现按时发工资的承诺不得不卖掉房子,是一种诚信的表现,然而用工付酬更是一个明确的法律要求,是任何一个老板和企业应尽的法律义务。换言之,卖房发工资具体到王老板没有现成资金发工资的现实下,更是一个遵守法律要求下的必然行为。因为如果不卖房,工人的工资就会被拖欠,王老板也就涉嫌违法了。所以在我看来,我们可以称赞卖房发工资行为背后的“好心”,但更应该看到它的本质在于“守法”,这既是个道德问题,更是个法律问题。

  之所以强调这点,根本原因在于拖欠工资现象太多太多,多到我们很多人和很多管理部门几乎都已经习以为常,以至于对工人讨薪熟视无睹,把帮助工人讨薪当成了纯粹的“帮忙”,而忽略了自己的义务。然而,既然欠薪是违法的,讨薪就是维权,就是和违法现象作斗争。只有充分认识和坚持及时取酬的法律要求,让及时付薪成为普遍的“守法”自觉,才能更好地打击严重的欠薪行为。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才有利于尽快从根本上消除拖欠工资现象。

江苏 刘化喜 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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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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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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