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违法营运时遇上整治“黑摩的”,为逃避处罚,他在驾车逃跑过程中,剐倒民警,致民警骨折。记者上午获悉,57岁的“黑摩的”司机孙志亮因妨害公务罪被朝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
2010年6月8日14时许,孙志亮在朝阳区北辰桥东南角辅路附近,驾驶无牌照三轮摩托车进行非法载客运营,正赶上民警查“黑车”。
为逃避打击,孙志亮驾车逃离现场时将执行公务的派出所民警剐倒,造成民警右锁骨骨折,经鉴定属于轻伤。孙志亮于当日被抓获归案。
朝阳法院审理后认为,孙志亮阻碍民警依法执行公务,并造成被害人轻伤的后果,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鉴于孙志亮自愿认罪,故酌予从轻处罚。法院遂以妨害公务罪判处孙志亮有期徒刑1年6个月。(记者张蕾 通讯员辛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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