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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应对家庭暴力 法院大有可为

2011年02月14日 14:24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近年来,家庭暴力成了人们关注的话题。然而清官难断家务事,处理家务工作量大而成效微小,有关部门往往退避三舍,受害者告状无门,导致家庭暴力矛盾激化,影响社会稳定。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谐关乎社会稳定。家庭暴力涉及千家万户,需要群策群力,群防群治,作为国家审判机关的人民法院更是首当其冲,责无旁贷,应该对症下药,积极应对。

  应对家庭暴力,要多方借力。七方八方离不开地方,处理家庭暴力案件,尤其要多方借力。不仅要三调联动,借助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还要积极借助基层村社组织,借助当事人的亲戚邻居,做好家庭暴力的防范工作。要教育引导家庭暴力受害者防微杜渐,及时向基层组织、亲戚朋友反映、求助,而不是打碎了牙齿往肚子里吞,否则因小失大,可就悔之晚矣。

  应对家庭暴力,要执法必严。要从思想上认识到家庭暴力的严峻性。对于实施家庭暴力者,要认真批评教育,依法严肃处理。我认为,从法律的角度说,对于家庭暴力的推诿扯皮也是一种行政不作为,受害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处理。各级机关要严格追究责任,建立家庭暴力现象受理登记制度,载明受理、处理情况与结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行政、刑事责任。

  应对家庭暴力,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一些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认为处理家庭暴力是乱麻缠住鸡大腿,付出的多,得到的少。不像别的案件,可以罚款收费,不像大案要案,可以立功受奖出成绩。治病要趁小,治理要及早,我们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案件不是越多越好,越大越好,而是越小越好,越少越好。

  应对家庭暴力,要加强法治宣传。各级法院特别是基层法院与广大法官,要积极行动起来,走乡入户,巡回审理婚姻家庭案件,以案说法,采用广播电视戏曲案例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生动活泼的形式,来宣传法律,用科学的、先进的法治思想,取代落后的错误的传统观念。(甘肃省民勤县法院 刘文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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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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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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