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6日从北京市东城区法院获悉,制造北京市东直门爆炸案的犯罪嫌疑人雷森已被提起公诉。此案发生时曾致一名美籍留学生受伤。
此案被告人雷森,现年22岁,四川省蓬安县人,初中文化,农民。检方指控,2010年10月间,被告人雷森因个人工作生活不顺利产生报复社会的动机,并购买双响爆竹、电线、电池、遥控器等材料,自制了遥控爆炸装置。
同年10月21日15时许,雷森将爆炸装置安放于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大街46号天恒大厦停车场前绿化带内,美国籍男子沙麦可途经此处时被炸伤。据目击者称,当时发生震耳的炸响后,靠近人行道的路边升腾起一个巨大的蘑菇烟雾。
检方认为,被告人雷森为报复社会,自制并在公共场所引爆爆炸装置,致一人轻微伤,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爆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依照中国刑法有关规定,犯爆炸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爆炸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李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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