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昌2月16日电(何柳斌)2月16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忠厚在江西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上通报,江西全省法院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去年两万余人获刑,审结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17件,164人受到法律严惩。
张忠厚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指出,2010年全省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87625件,审结189364件(含旧存)。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暴力犯罪、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多发性犯罪,共审结故意伤人、抢劫、强奸、绑架、爆炸、毒品等案件4815件8024人。
张忠厚介绍说,全省法院深入推进大黑除恶专项斗争,共审结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17件164人,胡藕根等危害一方、无恶不作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首犯受到法律严惩。快审快结吉水“5.8”特大杀人案,被告人周叶忠被判处死刑。
与此同时,全省法院还坚决打击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融诈骗、商业贿赂等经济犯罪行为,维护经济安全和市场经济秩序,共审结此类案件1807件2710人。
全省法院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准确把握宽严尺度,做到当严则严,该宽则宽,宽严相济。依法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为符合条件的被告人指定辩护人565人次。坚持罪刑法定原则,保证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依法宣告17名被告人无罪。
张忠厚同时指出,全省法院还建立了健全老病残犯减刑假释常态化工作机制,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案件12937件。准确把握死刑政策,严格按照死刑案件的裁判标准,确保把每一起死刑案件办成“铁案”,死刑案件审判工作得到了最高法院充分肯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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