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自2003年试点实施以来,目前已经基本覆盖了全国农村居民。近日,国家审计署公布了对“45个县市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审计调查结果”,这是我国首次对新农合资金进行审计。
对于审计结果,审计部门称,“新农合基金的管理使用总体情况是好的,但也存在少量违纪违规问题”。
在业内专家看来,目前,新农合资金在两个方面蕴藏着潜在的风险:一方面,当前大的社保基金监管体制相对落后,亟待进一步完善;另一方面,作为新农合缴纳和保障主体的广大农村居民,对于资金的安全意识十分欠缺。
2700万新农合资金被挪用
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据介绍,国家审计署此次审计调查未发现大的违纪违规问题,但少数县和基层卫生院在具体执行政策、基金管理使用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审计发现,全椒县、大洼县、西丰县、凤城市、岳池县共5个县的政府有关部门挪用新农合基金2738.18万元,用于发放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等。舒城县、霞浦县、龙海市、建阳市、福鼎市、汨罗市共6个县的新农合经办机构虚报参合人数4925人套取财政补助资金37.30万元。
另据了解,截至2011年1月10日,全椒县、大洼县、西丰县、凤城市、岳池县共5个县归还新农合基金2680.1万元;湖南省汨罗市对虚报参合人数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1名卫生院院长给予警告处分,其他正在整改中。
审计部门有关负责人认为,违纪违规现象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县市政府有关部门挤占挪用新农合基金用于发放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等;二是少数县市新农合经办机构审核把关不严擅自扩大补偿范围和提高补偿标准;三是部分乡镇卫生院利用虚假病历获取新农合补偿。
参与互动(0) | 【编辑:邓永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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