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妪因赡养费状告儿子
法官上门调解促使母子释前嫌
2月17日,安康市汉滨区法院的法官们,来到该区新城办事处陈家沟村村民李艳(化名)家中现场调解,使这对因赡养费对薄公堂的母子矛盾尽消。
李艳曾因赡养问题将儿子范军(化名)起诉至汉滨区法院,于2011年1月因土地承包纠纷再次起诉儿子范军。考虑到原告李艳年老体弱行动不便,又无经济来源,汉滨区对其提供了司法救助,并主动联系安康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其进行法律援助和经济帮助。
2月17日,该院法官又上门调解,主审法官经过2个小时的耐心疏导后,对老人的晚年生活做了妥善安排,使老人老有所养,安度晚年。被告范军也表示愿意再补偿母亲5300元赡养费,彻底消除了老人心中的疑虑,老人当场表示放弃诉讼请求、不再信访,与儿子和睦相处。(胡毅 罗觉安 王红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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