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阵哭声从南岸区法院的法庭上传来。被告人是一名干瘦的女子,临到要被判刑时,她才想起作为一个母亲的责任,不停在问法官“我的娃儿呢,我判了刑他啷个办?”而在落网前,她可没有多考虑孩子,从四川老家将孩子带到重庆,用孩子作掩护街头贩毒。
这个女子名叫阿莫(化名),今年37岁,是四川人。
阿莫有两个孩子,大的七岁了,在老家读书,四岁的小儿子被她带到了重庆,生活来源就靠贩毒为生。
为了逃避警方的打击,她每次贩毒时都将四岁的儿子带在身边作掩护。这是阿莫的老乡教她使用的方法。
在去年的12月1日下午两点,阿莫在南坪东路附近,再次以50元的价格向他人贩卖海洛因0.1克,被民警当场捉获。
昨天在庭上,没有文化的阿莫,听法官说自己将面临坐牢的处罚,才有些慌了。“我的孩子呢,去哪儿了?”问完,她就哭了起来,“我判了刑他啷个办?”
法官安慰她:“孩子由政府帮你养着,不要哭。”
“我错了,我错了。”阿莫一着急,又开始哭起来。
法官最后对阿莫说,你不要跟着老乡做坏事,你的一些老乡到重庆来就是为贩毒,去年就曾审理过五六起类似案子。“希望这次之后,你能好好改造,出狱后,带着孩子回到家乡去吧。在大城市,你没文化,没有生存技能,这里不适合你。”听了法官的话,阿莫不停地点头。
最后,法官认为阿莫真诚悔罪,以贩毒罪判处她有期徒刑6个月,罚金1000元。
“从被抓之日算起,今年5月你就可以出狱了,记住我说的话。”在阿莫被法警羁押走之前,法官再次提醒,阿莫哭着点了点头。 (记者 杨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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