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称老板的刘廷会与6起诈骗案有关,涉案金额超10万元
昨日(23日)下午1点过,成都金牛公安分局白果林派出所候问室内,刘廷会埋头坐着。从2010年7月以来,刘廷会不但骗得19岁少女柳芳(化名)与其同居,更从她及家人手中骗去5万多元,诈骗柳芳好友1.7万元。
经警方调查核实,刘廷会与6起诈骗案有关,涉案金额超过10万元。
自称大老板骗19岁少女同居
2010年7月,刘廷会和柳芳在舞厅相识。当时刘廷会47岁,化名刘斌,柳芳19岁。柳芳说,那时是被他成熟的气质吸引,两人不久就发展成恋人关系并同居。
初次见面时,刘廷会称自己是“都江堰某度假山庄”老板,手里有多个工程项目,有车有房又是单身。同居之初,刘廷会主动帮柳芳交了半年房租,这让柳芳觉得自己男友“出手阔绰”,对他的信任也与日俱增。
发现柳芳对自己已完全信任后,刘廷会以“手头紧,但公司需要缴税,还要请客人吃饭”为由,多次向柳芳借钱,前后共有1万多元。
他还以介绍工程给柳芳的父亲和舅舅为由,从二人手中收走4万多元“保证金”。
引起室友怀疑 撑不住就玩消失
柳芳在成都租房居住时,与她合租的,还有朋友张念(化名)和她的丈夫。张念的丈夫想买一辆小货车,刘廷会说朋友那儿正好有一辆车准备出手,只要1.7万元。
张念将这笔钱交到刘廷会手中,但半个月过去了还没见到车。张念和丈夫开始怀疑刘廷会的身份。多次逼问下,刘廷会将电话关机玩起了消失。
今年2月2日,柳芳和张念到白果林派出所报案。直到警方查出并无她们口中的“刘斌”这人,其“度假山庄”也是子虚乌有后,二人才知道上当了。
经警方审讯,“度假山庄老板”刘廷会是一个无业游民,2004年曾因诈骗罪被判刑2年8个月。2007年刑满释放后,他又诈骗一女子,并与其发展成恋爱关系。(薛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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