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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晚报:拍客监督是有益尝试

2011年03月01日 08:27 来源:西安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去年,武汉实行有奖鼓励市民举报车辆违法,结果产生了多达百余人的拍客,一年领走500多万元奖金。近几年,上海、广州相继取消了这种“编外交通警察”,但武汉市交管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将继续实行有奖举报车辆违法的举措,这无疑将扩大“职业拍客”队伍,对交通违法行为起到震慑作用。(2月28日《西安晚报》)

  上海、广州等地取消有奖举报交通违法行为的规定,原因是有奖举报并未带来交通违法现象明显减少,反而增加了财政资金支出,甚至还出现职业拍客以及交警暗中让其亲属领取奖金等现象。

  那么,有奖举报交通违法行为于法无据吗?根据交通法规规定,对违章行为任何人都有劝阻和控告的权利。公民拍摄交通违章,并将影像资料交给执法部门,这就是控告权的具体表现形式。根据警察法的规定,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公民和组织应当给予支持和协助。对协助人民警察执行公务有显著成绩的,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至于有奖举报交通违法行为规定执行中存在问题,其实有些也经不起推敲。像“编外交通警察”上岗后交通违法行为没有明显减少,可能的原因是近年来城市车辆迅速增加,交通违法行为会一定程度上增多,或者交通违法行为增多不是违法行为更泛滥了,而是因执法监督不力没有发现。再比如职业拍客现象,只要拍客不违法取证就不是问题。

  产生交通违法行为多的原因,除司机对交通规则不熟悉、交通道路状况不了解而造成的无意识违法外,一个重要原因是交通执法监督不力,部分司机存有违法的侥幸心理,而“职业拍客”的特点是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只要交通违法行为存在就有可能被发现,这必然对交通违法行为形成威慑力。

  以有奖举报方式调动社会公众监督违法行为积极性的规定值得肯定,当然,规定制定和执行的细节需要完善。发挥执法部门执法主力军的作用,最大程度地保护公民的监督热情,这是维护良好交通秩序的可行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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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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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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