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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小河灭门惨案”。
据悉,疑凶何明忠与受害人武某因合伙做生意有债务纠纷。2010年7月28日晚,何明忠伙同杨海林以商量债务为由,到武某家中将武某、武某的丈夫、武某的儿子和武某的孙子杀死。制造了近几年来贵阳市少见的“灭门惨案”。
●案情回放
合伙人翻脸 制造灭门案
2009年1月,70岁左右的武某在贵阳市三桥附近的美容保养馆内保养时,认识了30多岁的店老板何明忠,由于两人投缘,武也打算开个美容院,两人便商量分别出资经营,利益均分。就这样,认识仅3个月的时间,同年4月,武和何投资的美容院正式开张营业。可经营不到半年,美容院生意不好,亏损严重。“由于公司没有退还武出资的加盟费,武就一直催我要1.2万元的欠款,还四处说我骗她的钱,我很气愤,觉得受到侮辱。”何说。
2010年7月24日,何打电话给在浙江打工的狱友、也是其老家贵州省长顺县白云山镇同一村寨的老乡杨海林。“我和一个老太婆做生意扯皮,你来帮我解决一下。”何对杨说。2010年7月27日晚,杨赶到贵阳当天,何即以商量债务为由,同杨来到小河区香江花园内受害人武某的家中“踩点”,双方因谈不拢不欢而散,28日晚,杨又以同样的理由来到武某家中伺机作案。当晚23时许,何与武发生争吵,何拿出尖刀将武杀死。随后,杨将武某的丈夫杀死。两人随后进卧室将武的儿子杀死。最后,两人连武某11岁的孙子也没有放过。7月 29日上午7时,两人从武家中劫得现金、首饰、手机、茅台酒等财物后逃离现场。至8月2日,两人陆续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庭审现场
为脱罪 凶手极力辩解
当听到检察机关控诉自己“预谋杀人”、“抢劫”时,大学毕业、考取研究生的何极力为自己辩解,还当庭背出一些法律条款以求“脱罪”。何的这种态度,引起了旁听席上受害人家属的极度愤怒,庭审一度被中断。
“我没有预谋,是临时起意。我也没有抢劫,是抵武欠我的债。”何辩解道。而其辩护律师也提出同样辩解。
检察官在公诉意见中说道,因武追债,就杀人还不留“活口”,这是贵阳市近年来少见的灭门惨案。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和抢劫罪追究两被告刑事责任。且两人无任何悔罪表现,请依法严惩。
庭审结束时,受害者家属除提出民事赔偿外,一再要求判处被告死刑。原告代理律师称,被告连孩子和患有癌症的重病老人也不放过,太凶残了,请求法庭依法判处被告死刑。
鉴于该案案情重大,合议庭将仔细研究后择日作出判决。 (张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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