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长沙3月2日电(唐果 刘登定)湖南省祁东县蒋家桥镇一村干部为敛钱财,竟将黑手伸向退耕还林款达六年之久。祁东县人民检察院今日透露,该院以贪污罪提起公诉被告人陈某某,祁东县人民法院一审依法以贪污罪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据介绍,陈某某贪污一案是由群众向祁东县人民检察院举报。接报后,祁东县人民检察院迅速组织反贪局干警进行侦查。侦查发现,被告人陈某某在2003年至2008年担任祁东县蒋家桥镇梨树村会计职务期间,利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退耕还林相关工作的职务便利,虚报本村退耕还林土地面积,并将虚报部分的土地面积补偿款予以截留,占为己有,数额达14819.13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某作为农村基层组织人员,在发放退耕还林补助款的过程中,利用其协助人民政府从事退耕还林相关工作的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产14819.13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鉴于被告人陈某某如实供述其罪行,悔罪态度较好,且积极主动退赃,对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故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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