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法治新闻

不孝子长年拒赡养老母 为分拆迁款竟状告九旬父

2011年03月04日 09:35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自立门户多年,对母亲从未尽赡养义务,一旦遇到老房拆迁,就向九旬父索要自己份内的拆迁款。索要不到,一纸诉状把父亲和弟弟妹妹侄子侄女一起告上法庭。近日,北塘法院审理了这起继承纠纷案。

  去年,年近九旬的张大爷遇上了一桩烦心事。张家祖祖辈辈居住的老宅遇到了拆迁,分到了159万的拆迁款和三张房票。这本来是一件喜事,用拆迁款买了经济适用房,张大爷乐呵呵地准备乔迁新居,没想到,他却突然被人告上了法庭,同时被告的还有他的四个子女和两个孙子孙女。而告他们的人,就是老人的大儿子,张继业。

  张大爷和老伴余大妈共生育了四子两女,张继业是老大。早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他就搬出去自立门户了,张大爷说,张继业搬出去盖房,他还给了他5000块钱,当时张继业承诺把自己在家中的房间给老三结婚用,并且也不再来要老房的产权。现在房子拆迁了,张大爷当然也不能把拆迁款给他了。张继业却说,根本没那事,家里老房拆迁,自己当然也是有一份的,由于母亲余大妈在2005年就去世了,他要求继承母亲的遗产,老房子是父母的共同财产,拆迁款159万,属于母亲的也有79.5万,他要求依法继承其中的七分之一,即人民币11.4万元。

  不提余大妈还好,一提到张大爷对老大就气不打一处来,张大爷说,余大妈去世前瘫痪在床八年,大儿子从不来看,也不给钱,从未尽过赡养义务,现在还好意思来继承遗产。更何况老大家有三套房,老屋拆迁时张大爷提出要借用一套房来住住,他都不肯,拆迁过渡的好几年,他都是四处租房居住,对于这样的儿子,他是坚决不肯把拆迁款分给他的。其他几个子女也被自己被告一事愤愤不平,三儿子早已去世,三儿子的儿子和女儿对自己被列为被告也是莫名其妙,他们异口同声地说,老人怎么分拆迁款是老人的权利,老大根本没有理由把他们列为被告,他们要求老大向他们道歉。

  北塘法院经审理查明,张家的老房拆迁获得补偿款159万,除了给张大爷的特定补偿外,剩余的1541334元属于张大爷和余大妈的共同财产,属于余大妈的遗产份额是770667元。由于余大妈生前没有留下遗嘱,她的财产份额由张大爷六个子女共同依法继承。由于三儿子早于余大妈去世,他的继承份额由他的儿子和女儿代位继承。至于张大爷所讲的张继业没有对母亲尽到赡养义务一事,双方都没有拿出有力证据,但老人既然提出,作为儿子的张继业也应该反思自己是否有欠妥的行为。因此,北塘法院酌情认定张继业可得余大妈遗产10万元。

  陆华朝 刘彦丽 路若愚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邓永胜】
    ----- 法治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