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控制和垄断南岸区的猪肉供应市场,重庆宏宇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宏宇公司)董事长方宇亲自或邀约、指挥他人,多次殴打“跟他过不去”肉贩,致多人伤亡。
昨日,南岸区法院一审对该“肉霸”涉黑团伙公开宣判。
授意销售商控制市场
南岸区检察院指控,以方宇为首的涉黑团伙,为控制和垄断南岸区猪肉供应市场,获取最大利润,自2004年4月起,方宇多次召集猪肉销售商召开大会,要求他们以宏宇公司的名义,去占领南岸区的各农贸市场。
他承诺,如有遇经营户抵制垄断,由宏宇公司安排“打手”解决;如果各销售商之间出现利益冲突,也由方宇出面协调。甚至遇上承包市场时资金不足,宏宇公司还可以帮忙垫资等。
除此之外,方宇等人在控制和垄断市场过程中,出事后通过经济上的补偿等方式,来对组织成员进行控制。
就这样,一些控制着各农贸市场的业主,为了获取更大的非法利益,与方宇纠集在一起。
一边行贿,一边闹事
检方称,农贸市场的业主与宏宇公司形成了在组织上依附、经济上依赖的一种特殊的利益共同体,渐渐形成了以方宇为核心,胡某等7人为骨干成员,徐某等5人为一般参与者的涉黑团伙。方宇等人亲自或邀约、指挥他人,多次殴打反抗其非法控制猪肉销售的经营户,致所邀约人员一死一重伤,并致经营户一人重伤、多人被打伤。
这些行为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民愤极大。数年间,群众多次以口头和书信形式,向该区工商、公安、信访等部门举报。
但是,方宇一方面以行贿手段腐蚀、拉拢国家工作人员,另一方面采用残疾人闹事等手段,软硬皆施,使该公司不仅没被受到查处,反而迫使政府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作出对其有利的决定。
董事长触犯了八种罪
昨日,方宇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聚众扰乱公共秩序,行贿,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八项罪名,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其余人则被判处10年至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判决还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唐某等人没有涉黑,因其认罪、悔罪,在审理过程中被取保候审,最后适用了缓刑;窝藏涉黑成员的3名被告人,也因认罪、悔罪表现突出,被判缓刑。(罗彬 张亦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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