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法治新闻

已婚男子与他人同居生子 为脱责2万卖掉私生子

2011年03月08日 13:00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笔者昨日从江门蓬江公安分局获悉,该局农林派出所破获一起买卖儿童案,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令人唏嘘的是,在这4名犯罪嫌疑人里竟有被卖儿童的亲生父亲。

  据警方介绍,严某(女,19岁,广西人,被买卖男婴的母亲)曾在林某(男,33岁,广东阳春人,男婴的父亲)的二手车行打工,后与林某拍拖并非法同居,并于今年1月6日生下一男婴。据严某讲,1月25日19时许,林某的朋友“高佬”带着两名女子以“看孩子是否适合吃奶粉”为由前来看望,后林某与3人在屋内聊天,严某独自去休息。至21时许,严某醒来发现孩子已经不在,便询问林某。林某称“自己刚才迷迷糊糊,可能被3人迷倒,孩子也可能被拐走”。严某催促林某赶紧报案,但林某以“临近春节公安放假”为由推脱,并声称年后一定报案。后严某回广西老家过年,回来后发现林某并未报案,便逼迫其报警,林某无奈遂报案。

  根据掌握的情况,警方分析认为,林某拖延报案,有重大嫌疑。经过劝导,林某交代了自己亲手将儿子以20000元的价格卖给“高佬”带来的一名叫“琴姐”的人,并交代自己并没有被迷昏,只是想骗女友。

  随后,林某向警方提供了犯罪嫌疑人“高佬”和“琴姐”的基本情况。警方了解到,高佬真名何某生,男,36岁;琴姐真名柯某琴,女,49岁,二人均为广东阳春人。警方迅速出击,抓获了柯某琴,其交代了伙同盘某新、何某生、严某燕、林某等人于2011年1月25日到林某家里抱走男婴的犯罪事实,林某以营养费为名收取了严某燕20000元人民币。3月2日,民警在严某燕为婴儿聘请的保姆家中找到男婴,并带回江门交还给严女士。

  经审讯,警方得知,嫌疑人林某在与严女士拍拖之前已经结婚并育有一个9岁男孩,在严女士生下男婴后,林某为推脱责任,遂将自己的亲生儿子卖给严某燕。柯某琴涉及买卖婴儿,但因其没有盈利只担负介绍作用,且配合警方调查,目前已被释放;而收买婴儿的严某燕,虽然想收养一名婴儿,并非真正贩卖儿童,但其行为已经触犯法律。目前,犯罪嫌疑人严某燕、盘某新、何某生、林某等人均已被刑事拘留。(记者/王智亮通讯员/刘晓芸)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张尚初】
    ----- 法治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