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安徽省老年人优待证》,池州两位农村七旬老人在市区乘坐公交车享受不了免票优惠,也不能办理免费乘车卡。近日,两位老人一纸诉状将池州公交集团告上法庭,要求返还他们每人各1元乘车费。目前,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不日将开庭审理。
程炎祥、谈旺平是池州市贵池区殷汇镇殷汇村村民,两人均已年过七旬,均持有安徽省老龄委颁发的《安徽省老年人优待证》。3月7日下午,程炎祥老人向记者介绍了事件的来龙去脉。
2010年年底的一天,程炎祥、谈旺平在池州市区乘坐6路公交车时,公交驾驶员要求两人购买车票。当两位老人出示老年证要求免票时,驾驶员称公交公司规定农村老人必须购买车票。无奈,两人只好各掏出1元购票上车。事后,两人曾多次到公交公司要求办理免费乘车卡,答复是农村居民不能办卡。
“70岁以上的老人可以免费乘坐城市市内公共汽车,为什么我们农民在市区不能凭证免费乘车?!”程炎祥老人向记者表示,他们为此事曾多次从乡下跑到池州市区,就是想讨个说法。“打这个官司主要是想为我们农村老人维权,通过这种方式让全社会关注农村老人的合法权益。”
据悉,《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五款规定,70 周岁以上的本省老年人持《安徽省老年人优待证》或居民身份证,可免费乘坐城市市内公共汽车。针对程炎祥、谈旺平的诉讼请求,目前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已经立案,计划于本月18 日开庭审理此案。
接受记者采访时,池州公交集团办公室的孙主任说:“其实,这事真不能全怪我们。农村老人不给免票,这是主管部门、保险公司和公交企业三方协商的意见。我们只对池州主城区公交线路覆盖范围内的老人提供免票服务。毕竟,我们是民营企业,在政府补贴不到位的情况下,对所有老人免票也无法承受。”
据孙主任介绍,池州公交集团的确已经接到法院的传票,“我们也在搜集证据配合庭审”。(朱春友)
编后:冷暖之间的期待
一条“子女‘常回家看看’将入法”的消息,近日让全国1.67亿老年人倍感温暖。而持老年证却不能在市区免费乘公交,这让池州两位农村七旬老人颇为心寒。冷暖之间,一个大大的问号期待有人给出答案。
当下我国已经进入老龄社会,人口老龄化趋势正呈加速发展态势,老年人权益保障问题势必更加突出。农村老人不能享受城市的免费公交服务,这显然是一种颇具歧视意味的“规定”,城乡之间挖了一道鸿沟。
好在近日从全国老龄委传出消息,《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工作已基本完成,民政部将于近期上报国务院法制办。这部制定于1996年的法律,经修订将增加更多“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内容。
两位七旬老人敢于拿起法律武器向公交部门叫板,其实不仅是在为自己维权,也是在为千千万万个农村老人提出合情合理的诉求。我们期待两位老人的腰板足够硬朗,更期待社会给予农村老人更多的关爱。 (新安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