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我们对国内外反家暴状况做了进一步调查和研究,结果再次表明,反家暴立法势在必行。”昨天,正在参加全国两会的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副主席陈秀榕认为,目前我国已具备了出台反家暴立法的必要条件。
在广东省女子监狱,亲情杀人类型的案件在过去的3年里增加了25%。是什么原因让原本柔弱的女人,竟手持利刃将自己的丈夫杀死在睡梦中、醉酒后?广东省司法厅调研后给出的一个原因是“家庭暴力久而久之形成压抑和报复的情绪”。
如何在制度层面解决困扰无数女性的家庭暴力?南方日报记者从法院等司法机关了解到,广州市黄埔区法院已率先推出专业化“家事合议庭”来断家务案。除此之外,法官们在审判实践中还开出两味“药方”——— 建议出台反家庭暴力法、成立反家庭暴力专业机构。
家事合议庭,法官专断家事
自古有云“清官难断家务事”。然而据民政部近10年发布的统计报告,我国离婚人数已经连续7年递增。民政部2010年统计的一项数据显示,全国每天约有近5000对夫妻办理离婚登记。
“全省家事案件数量很多,仅离婚案件就占受理的民事案件总量的8%。”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广东省妇联副主席谭玲表示,家事案件具有高度的人身属性,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必须考虑到当事人既要解决纠纷、又不愿意过度公开个人隐私的特点。家事案件的特点对审判的专业化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清官要断得了家务事,就应该要走专业化的路子。”广州市黄埔区法院民庭邱庭长表示。
目前,黄埔区法院的试点成效非常明显。对于离婚案件,广州其他法院的平均调解率不足四成,但是在广州黄埔区法院,这一数据在八成以上。
专业化审判,让清官专断家务事,是法官总结出破解家暴之痛的第一个办法。
出台反家庭暴力法
进行专业化审判效果明显,但到了审判层面,对当事人的家庭来说已经晚了,如何从根源上破除家庭暴力和越来越高的离婚率呢?广州中院一个法官建议,国家应出台反家庭暴力法。
无独有偶,全国人大代表、农工党妇女工作委员会主任、中华女子学院女性学系教授孙晓梅也认为《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残疾人保障法》都含有禁止家庭暴力的规定,但这些法律规定过于笼统,可操作性差“家庭暴力甚至无法成为司法机关卷宗上的案由,需要填补这方面立法的空白!”
“2010年,我们对国内外反家暴状况作了进一步调查和研究,结果再次表明,反家暴立法势在必行。”昨天,正在参加全国两会的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副主席陈秀榕认为,目前我国已具备了出台反家暴立法的必要条件。
成立反家暴专业机构
“希望成立新的机构,由人民警察、妇联、街道工作人员、司法工作者共同组成联合机构,介入广义的家庭暴力。”广州市中院一名女法官建议,这样的好处是可以提前介入,提早预防。
“首先是警察应该勇于管家务事。”广州市检察院一名女检察官表示,为了预防家庭暴力事件的发生,警察应加强与居民及居委会、村委会的联系,摸清管区内各家各户的情况,定期深入居民家中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反家暴的能力。对于家庭暴力比较突出的家庭,要重点走访,找出引发家庭暴力的原因,对施暴者讲清法律后果,预防其再次施暴。
广州市中院法官调研认为,人民警察应加强与居民及居委会、村委会的联系,广泛宣传家庭暴力是一种违法犯罪的行为,提高受害者反家暴的能力。居委会、村委会及妇联等尤其要重视给受暴者精神上的抚慰,及时解决他们的困难。
陈秀榕介绍,全国大多数省份公安机关建立了“110”反家暴报警中心,有1.2万多个派出所、社区警务室挂牌成立维权投诉站或反家庭暴力投诉报警点。21个省份建立了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 (刘冠南 穗法宣 昌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