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被扣,哥仨夜半劫了停车场
“抢”车时胆大包天,法庭上眼泪汪汪
卢明磊(化名)和他的两个同谋在法庭上哭得不可收拾,三个小伙子一向自以为讲义气、胆子大,可昨天听到公诉人以抢劫罪起诉他们,都蔫了。
他们确实胆子有点大,居然跑到交警停放查扣车的停车场打劫,抢回了被查扣的摩托车。
摩托车被扣,他们夜袭停车场
去年8月25日上午,在一家体育用品公司上班的卢明磊骑着一辆铃木摩托车去送货。这车买来还不到3天,花了3.8万,车身黑白相间,排量1000CC,开起来够拉风,只是,车子办不出牌照,开出去总有点提心吊胆。
果然,那天在汽车南站附近,他被交警拦下,交警开具暂扣单,把摩托车停到了清江停车场。
“他打电话给我,说他的‘宝贝’(指涉案铃木车)被交警扣了,能不能想办法。”卢明磊的小兄弟小纪一听兄弟有难,想也没想就决定帮忙。
两人很快来到清江停车场,被门口保安挡在了外面。
两个人商议晚上再行动。怕人手不够,当晚,卢明磊、小纪又叫上了老乡小蒋,三人带了棍子和口罩进入停车场。小纪和小蒋控制住保安,卢明磊开走了自己的摩托车。
“抢”回车子,他还要交警赔偿
第二天,上城区交警大队接到消息马上通知了卢明磊,告诉他“车子被劫”,并请他来配合调查。卢明磊在交警面前还理直气壮,要求交警部门赔偿4万元损失。他还报了案。
其实,卢明磊把摩托车从停车场开出后,不敢将车停放在家里,先后转移了两个地方。
很快,警方调取监控录像和其他证据,把抢走摩托车的嫌疑锁定在卢明磊身上。
在警察面前,卢明磊立刻交代了,两名同伙也于第二天落网。警方随后找到了被“抢”的摩托车,再次查扣。
控辩双方当庭激辩
检察官说,卢明磊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劫取公共财物,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刑事责任。
检察官解释,根据法律规定,保管查扣车辆的停车场由交警部门委托管理,铃木摩托被查扣后,所有权转移到交警部门,如出现丢失、损毁,交警部门和被委托管理单位要承担赔偿责任,所以被查扣的摩托车应被认定为公共财物。
但是卢明磊的辩护律师则认为,卢明磊三人并非想抢劫,他们到停车场跟保安说,只是想“拿”回自己的东西;另外,交警部门查扣无证车辆(包括来源不明车辆)后,如果公告3个月后,车主没有凭有效证明材料来领取,有关部门将对车辆进行拍卖,所得上缴国库。而在本案中,交警部门只是暂扣车辆,并未作罚没处理,此时该车所有权仍是车主本人,不能算公共财物。
辩护律师认为,卢明磊三人侵犯的不是财产权,而是交警部门的执法权,以妨害公务罪定罪量刑更合适(这个罪名一旦成立,一般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金)。
昨天法庭没有当庭宣判。(娄炜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