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市民张女士向本报反映,她通过快递公司邮寄的物品只有13千克却被按15千克收费,并且快递员不带器具称重竟然用手掂。
记者走访岛城多家快递公司了解,各家公司的收费标准不一致,同一公司的报价也有差别。不仅如此,先签收后验货、物品损坏赔偿难等“潜规则”在快递行业盛行。
称重凭估量收费不统一
市民张女士辞职后准备去广州发展,因为物品太多不方便携带,3月11日17时左右打电话给安捷快递公司邮寄行李。“之后一名杨姓快递员到了我家,也没带称,随便用手掂量了一下就说13千克,并且说20元的起步价,每公斤6块钱。”张女士说,因为乘坐的飞机是12日早晨5点起飞,虽然心里有疑问,还是按照要求付了80元钱。
之后发生的事情让张女士很郁闷。“11日晚上11点多,快递员又来到我家,说物品重量是15千克要我再加30块钱。都晚上11点了,没时间称重,又给了他30块钱。”张女士介绍说,12日她到了广州后,从网上查看快递信息发现物品只有13.4千克。
记者随后以消费者身份致电安捷快递公司,工作人员说,邮寄物品的起步价是20元,超出的部分价格不等,分为6元/kg、8元/kg、15元/kg,具体价格按照当时情况由投递员向消费者推荐。记者咨询杨姓投递员寄往广州的包裹价格时,他说是8元/kg,根本不推荐6元/kg和15元/kg的邮寄方式。
先签收才能验货引纠纷
除了包裹称重和收费标准的问题外,先签收后验货、损坏难赔偿等问题也让消费者难以忍受。据了解,岛城不少快递公司都有“先签字后验货”的明确规定。
几天前,青岛大学大三学生宋康收到了朋友从济南邮寄来的生日礼物。“拆开包装一看,原来是一个玻璃制的仙鹤,虽然里面塞满了塑料泡沫,但是仙鹤脖子还是断了。”宋康说,他打电话给快递员说物品坏了,快递员却说已经签字接收了,不是他的责任。宋康要求快递员进行赔偿时,快递员说要有在运输过程中损坏的证据才能赔偿,否则就视为人为损坏。“东西你都签收了,还怎么赔偿?”快递员的话让宋康很恼怒。
除此之外,一些快递员为了尽快完成任务,不要求本人亲自签收,快递员只把货物送到收件地址,在当场未能找到收件人本人时,随意让收件人的朋友、同事等签收货件,以此来规避风险,推卸可能出现的责任,这也成了快递行业的一个潜规则。
律师提醒细心规避风险
面对快递行业如此多的潜规则,消费者究竟该如何应对呢?山东青大泽汇律师事务所宋华波律师认为,根据国家邮政局的相关规定,收到快递后,消费者应当在验收无异议后,确认签收。拒绝签收的,验收人应在快递运单等有效单据上注明拒收的原因和时间,并签名,这样可以有效地维护消费者权益。
由于快递公司没有统一的行业标准,宋华波建议消费者可以从自己的角度规避可能出现的风险,以减少损失。
首先,消费者在填单邮寄物品时,一定要详细填写货物信息,并且留好凭证,因为如果发生物件丢失的情况,消费者必须举证证明邮寄物品的真实情况,凭证是快递公司赔偿的证据。其次,消费者在收到包裹时,应仔细检查一下包装盒,如果出现损坏的情况时,消费者可以拒绝签收。
如果是特别贵重的物品,宋律师建议一定如实跟快递公司说明物品的价值,并按照货物实际价值进行保价,一旦物品被损坏,它会起到很关键的保护作用。(记者 张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