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自己上当受骗,也不会去投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吃一次亏长个记性,下次不买就行了!”汤阴县任固镇南故城村村民申某说到自己去年消费权益受侵的事,苦不堪言:“去年初春,我把化肥施到地里后,不仅没起到作用,麦苗反而变得又黄又瘦,收成比往年要差得多。知道化肥是假的后,也去找过代销点,可对方说他们也是受害者,结果不仅没有包赔我们几户的损失,买化肥的钱也没退还。”
像申某这样的遭遇,在农村绝非个例。农民消费维权因为遇到来自地方政府、市场监管和自身观念等方面的影响,使其常常望而却步。具体地说,农民在维护消费权益时有以下四个方面的阻碍:首先是农民的淳朴天性使然。农民在上当受骗后,常常感觉自己受的侵害并不严重,不值得去投诉,不给别人找麻烦,也不给自己添烦恼;其次是农民的维权成本太高。若是去投诉或是打官司,在维权结果还未知时,农民先要付出一定的时间、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成本,这无疑给经济条件本来就不太好的农民家庭增加了负担。于是,多数人选择忍受侵权事实,看做是“破财消灾”就不再追究;再次是对维权程序不清楚。多数农民反映他们曾经想到维权,但不知道去哪里投诉,怎样投诉。另外,他们并不知道需要保留消费凭证,这也影响到最后维权成败或是赔偿数额;最后,一些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对农村消费维权不重视甚至忽视。他们只顾眼前局部利益,对制假售假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才让兜售假冒伪劣产品等不法经营行为大行其道。
农村消费者购买的大多是生活用品,或是生产资料。不管是从保障农民的生活水平,还是从保证生产安全出发,都需要及时解决农村消费者维权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笔者建议,从政府、经营者和农民消费者个人三方面采取措施。
政府方面,各相关部门要将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重心由城市转向农村,将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到维护农村消费者权益中来。比如,可以在乡村设立固定的消费投诉站或消费监督站,接受农村消费者日常的投诉并帮助他们及时解决问题。还可实行维权费用报销制度,减轻农村消费者的维权成本,鼓励他们积极维权。
经营者方面,可定期开展诚信经营商户公信力比赛,让农村广大消费者选出他们自己认为最好和最差的商店,并张榜向社会公布,促使经营者诚信公道做生意。还可实行农村消费者对不法商户的有奖举报制度,加强市场监督。同时经营者自身也要增强自律,坚持合法经营,公平竞争,净化农村消费市场。
农村消费者方面,要提高自身的维权意识。农民消费者要摒弃忍气吞声,自认倒霉,不愿维权或不敢维权的想法。另外,敢于维权还要善于维权,要提高自己的维权意识和技巧,多关注和了解一些与消费维权相关的案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增加法律常识,在平时消费时注意保留消费凭证,以在消费权益受侵后进行维权举证时有理有据。
通过政府部门、市场经营者和农村消费者等多方共同努力,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农民消费者再也不是“沉默的羔羊”,而是敢于站出来维护自己消费权益的勇敢战士。 实习生 郑会燕
农村市场谨防“李鬼”
节日期间,农民朋友走亲访友免不了要带一些礼品。各种包装精美、价格适中的礼品成了不少人的首选。然而,一些不法商贩瞅准时机,用各种酷似正品的“李鬼”礼品蒙骗消费者。笔者发现,这些“李鬼”礼品外包装酷似正品礼品盒。在此举例,提醒广大农民消费者在选购时一定要睁大眼睛,避免上当。
“李鬼”乳品。日前,笔者在一乡镇集市上看到,集市两边摆起了各种礼品盒,一有行人路过,老板就卖力地吆喝起来。笔者看到,包装上的“优酸乳”几个字和“伊利”优酸乳一般无二。“这是伊利的优酸乳?”“就是的。”当笔者上前询问时,一个摊贩言之凿凿地表示绝对是正品。然而仔细检查发现,在外包装的左上角标示却是“福乐美”。这个摊贩发现笔者看出门道,又开始打起马虎眼,再三表明,品质绝对没问题。随后,笔者又发现,一些摆放在街头的礼品销售摊贩销售的“纯牛奶”外包装也和“蒙牛”极其相似。
这些“李鬼”礼品横行市场的主要原因是,农民消费者购买商品主要图气派,至于商品的内在质量并不看重。再加上农民收入低,相对便宜的伪劣产品在乡村集市就应运而生。一些农民对此习以为常,明知是“李鬼”产品,但只要便宜就买。殊不知这些“李鬼”害人又害己。 平舆县杨埠镇政府杨永超
送货下乡切勿变成送“祸”下乡
王水田 “惊蛰”已过,农田春耕即将全面展开,农民购买农资成为当务之急。近期,不少商家开展送农资下乡活动,这对于丰富农村市场,方便农民就近购买,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但笔者近日却在某镇集市上看到,一个打着“送货下乡”和“推广科技产品”旗号的商贩,正在兜售一种名叫“小麦生长调节剂”的产品,它包装简陋,无生产厂家及地址。推销者却通过播放一些伪造的录音和图片,大肆吹嘘其功效,围观的农民纷纷购买。笔者认为,这种做法实属送“祸”下乡。
据了解,每逢春耕时节,一些不法分子便乘机将假冒伪劣产品转向农村市场。这些人主要是利用农村市场缺乏监管的漏洞,尝到了农村消费者“好蒙”的甜头。他们还利用人们贪图便宜的心理,以及识别假货能力低和受骗后维权意识差等特点,向农民兜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这种做法不仅损害了农村消费者自身的利益,危及广大农村消费者人身健康,扰乱了农村消费市场的正常秩序,而且给国家农业生产造成极大影响并会埋下严重隐患。
要避免送“祸”下乡现象的发生,首先是执法部门要“关口前移”。工商、税务、公安机关可开展联合打假行动,抽调精兵强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城乡接合部、乡村集贸市场上销售的下乡产品进行拉网式检查,切实把加强农村市场监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严厉打击违法违章经营行为,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手软。其次是进行识假教育。要在农村广泛开展识假货教育,教农村消费者识假、辨假,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动用各种宣传工具如广播、电视、网络等,通过广泛宣传,发动群众检举揭发送“祸”下乡者的丑恶行径。同时,也提醒广大农村消费者,要注意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购物时多留心、多识别,让假冒伪劣产品无藏身之处。 河南日报农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