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仔刘某伙同杨某等7人,以营业到深夜的棋牌室为主要目标疯狂抢劫,并流窜作案,在兰州、白银两地盗窃摩托车多起,所盗车辆均低价变卖后销赃挥霍。3月15日,涉嫌抢劫、盗窃两项罪名的被告人刘某在市中院出庭受审。此案未当庭宣判。
回放 流窜兰白又偷又抢
现年23岁的被告人刘某是皋兰县人,其在打工期间,与一起打工的杨某、张某等成为好友。2008年9月4日凌晨1时许,刘某等人酒后途经城关区某棋牌室门前,见到受害人王某从店内走出,遂一拥而上实施抢劫。抢劫成功后,觉得抢劫来钱快的刘某等人将目标锁定在了夜间营业的棋牌室。在持刀抢劫作案数起后,这伙劫匪竟直接冲进正在营业的棋牌室内,将店内营业款及顾客钱款洗劫一空。据查,2008年9月至2010年7月期间,该团伙共实施抢劫10起,抢得财物2万余元。
另据查明,被告人刘某在某商贸公司打工期间,私配公司办公室钥匙,撬盗公司现金9万余元。2009年5月至2010年9月,刘某又伙同杨某等人在兰州、白银两地流窜作案,盗窃摩托车多辆,2010年9月9日,刘某等人在白银市白银区将所盗摩托车低价销赃时被警方一举抓获。
庭审 主犯刘某当庭悔罪
在昨日的庭审中,被告人刘某面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供认不讳,当庭悔罪。但其辩称被刑事拘留后,主动供述罪行,协助白银市警方抓获同案被告人马某,有自首情节,恳请法庭能够从轻或减轻处罚。(记者 李树辰 实习生 刘汉斌 王建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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