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张自标酒后驾车将75岁的老太太撞死并开车逃逸。他受审时铁嘴钢牙否认逃逸,坚称事发时不知道撞了人,又说见路人拦他误以为是“碰瓷儿”诈骗。今天上午,这起交通肇事案在朝阳法院宣判,法院判决戳穿了张自标的种种说辞,认定张自标肇事逃逸,以交通肇事罪判处他有期徒刑两年半。案发后因积极赔偿被取保候审的张自标遭法院当庭收押,开始入监服刑。
现场 戴上手铐时轻声抽泣
张自标来到法院时穿着一身运动装。一进法庭,法官就向他宣布了逮捕决定。法警给他戴上手铐的瞬间,张自标神情木然,随后他眼圈泛红,轻声抽泣了一声。现年38岁的张自标案发前是北京市明度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已有10年的执业经历,是一家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的法律顾问。事发前,张自标正是和这家客户单位的工作人员吃午饭,喝了不少酒。他事发后说陪客户吃饭,不喝酒磨不开面子。
去年6月29日下午2时,张自标酒后驾驶宝马牌小轿车,行驶至朝阳区唐家村路附近时,将75岁的张老太太撞倒致死。事后,张自标在他人告知其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下仍驾车逃逸。后于当晚投案。交管部门认定,张自标承担事故全责。酒精检验报告显示,在事发6个小时后,张自标血液中酒精含量依然达到每百毫升73.5毫克。在公安机关侦查期间,张自标的亲属向死者的6名亲属赔偿了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65万元,死者亲属对张自标表示谅解。
法官 撞人时应有明显感觉
此案开庭时,张自标对逃逸的指控提出异议,他说当天驾车行至唐家村时,因在车内听着音乐,他又在打电话,就没注意到撞了人,“只是感觉车子不太顺,有点涩,我还以为蹭着马路牙子了”。
而法官在详查案情后,没有采信张自标的辩解。判决指出,发生交通事故时,张自标所驾宝马车的右前部与被害人身体接触,且车辆底盘护板也与倒地后的被害人身体接触,作为车辆驾驶员的张自标在发生事故时应有明显的感觉,张自标的辩护意见有悖于常理,与本案事实不符。
事发后,有目击者驾驶摩托车追上了张自标的宝马车,拦住车后,目击者让张自标返回现场,但张自标拒绝返回,把车子开进附近的一个单位大院内。他在受审时解释说,他当时曾以为对方是“碰瓷儿”的。法院判决认定,张自标在明知撞人的情况下仍然拒不返回肇事现场,其行为属交通肇事后逃逸,张自标的辩解属故意规避法律。
后记 主观恶性大不适用缓刑
宣判后,法官向记者表示,虽然交通肇事是过失犯罪,但对于肇事逃逸这种主观恶性很大的行为,一般不宜适用缓刑。按刑法规定,交通肇事逃逸的量刑区间是3至7年,鉴于张自标投案自首和积极赔偿,法院减轻处罚,判处张自标两年半刑期。而张自标在法庭上只认肇事不认逃逸的认罪态度,也使他未获更大幅度的减轻处罚。
张自标在宣判后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表示自己“没什么可说的”。据悉,张自标的女儿才1岁多,他曾以孩子需要照顾为由希望法院轻判。张自标之前受审时曾告诉记者,他出身贫寒,在七个兄弟姐妹中是最有出息的,这件事给家庭带来了很大的打击,让他悔恨不已。 (邱伟 程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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